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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通科发〔2020〕12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科技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努力帮助科技型企业渡过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应急专项科研攻关。启动应急科研攻关专项,抓紧组织我市有关企业加强科技攻关,开放绿色通道,简化立项程序,快速响应联防联控工作部署,重点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治疗、检测等临床应用技术研究、医疗药品、防护用品、防护器材等研发。   二、优化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结题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延期结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以网上系统提交资料进行,纸质材料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提交。   三、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便利化。按照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发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作用,合理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施网上咨询服务、申报、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四、鼓励各类科技创业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载体,减免部分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充分发挥“创新南通”线上服务平台作用,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项目,在科技项目申报、政策咨询、专项需求对接等方面进行优先服务。   五、做好省级以上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各省级以上高新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区内企业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指导企业分类有序复工,加强复工企业备案管理,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品、器械、防护设备及相关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因疫情而停产停工的科技企业,必要时采取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缓交社保、减租减税等惠企措施。   六、缓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困难。优化“苏科贷”流程,实现业务线上办理,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苏科贷”支持企业,市级备案即到即办。引导合作银行提高“苏科贷”、“通科贷”放贷效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科技企业,引导合作银行优先给予贷款展期或续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强统计和监测疫情对各类科技企业的影响,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投融资支持与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七、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程“无纸化”。疫情防控期间,全程在线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严格按照全流程、不见面、无纸化的要求,尽可能缩短注册审核与认定登记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八、降低企业研发创新成本。市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免费向全市中小企业开放,提供科技文献、科技咨询等公益性科技资源服务。配合省科技厅加快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下达进度,并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九、持续做好科技统计年报指导服务。为正常开展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在线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科技统计,尤其是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确保科技统计和数据质量不受影响。   十、组织推荐针对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要主动调研和掌握针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支持力度,在服务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推荐和报送上级科技管理部门。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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