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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省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要求,现将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来访接待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通知要求,以及中央、省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市有关防控安排,即日起,我委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暂停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减少来访群众在信访接待场所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恢复接待时间听上级通知。   二、其他信访途径
  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式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们会依法及时予以办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我委接收信访事项途径:
  来电:12345(政务热线)
  87345851、87362555(工作时间)
  87360950 (24小时值班电话)
  网上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网址:http://www.zjzxts.gov.cn/wsdt/
  来信: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315010
  特此告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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