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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梅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梅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梅市府办函〔2015〕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将《2015年梅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搭建应急管理专家服务平台,充分调动应急管理专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机制,努力开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2015年梅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9号)精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行政专家”和“业内专家”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机制,全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全面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一、开展理论研究交流
  (一)深入开展《梅州市城市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现状与对策探讨》、《水安全管理难点与对策研究》、《重点传染病防控与应急处理》、《梅州市(梅州城区及周边)应急水源地调查评估》等课题研究,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的理论研究报告。
  (二)依托闽粤赣九市应急管理区域联动合作平台,开展应急管理专家学术交流活动。
  (三)加强专家组内部的合作与交流,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别专家小组座谈会。   二、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一)积极参与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工作;参加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会商,为科学防范突发事件提供对策和建议。
  (二)根据需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事件现场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事件处置出谋献策,并积极协助调查评估,建立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库。
  (三)参与制订《梅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则》、《梅州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参与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为科学编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谋献策。   三、参与宣教培训活动
  (一)参与应急知识宣讲活动,积极为镇村干部、基层信息员、应急志愿者、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等授课,推动应急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
  (二)积极参与《市民应急手册》、《应急知识三字经》及应急管理宣传资料的编写、评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台、报刊杂志、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应急知识。
  (三)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权威作用,主动及时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为公众解疑答惑。   四、参与应急工作指导
  (一)参加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督查指导活动,指导基层应急避护场所、应急管理示范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指导市、县两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参与推广应急预案桌面、“双盲”演练。
  (三)指导市、县两级应急平台数据库、互联互通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平台体系综合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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