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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返乡来村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返乡来村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1号)


  当前,国内多地尤其是周边省份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随着春节临近,返乡来村人员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剧增,为共同维护全市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返乡来村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年。提倡在沈人员就地过年,在乡家人要积极引导在外亲友留在当地过年,通过现代通讯方式互相拜年、互致问候。   二、返乡提前报备。拟返乡来村人员(或其在乡亲友)必须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报备并互留联系方式,如实报告返乡来村人员出发地、人数、时间、通行方式及接触史、发热史。返乡途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村委会(社区)要对上述情况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乡镇(街道)、区县(市)政府。   三、立即核酸检测。返乡来村人员抵沈后要第一时间到目的地区、县(市)指定的核酸检测机构,按要求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持核酸检测采集单到目的地村委会(社区)和村医处报到,扫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详细登记相关信息。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流动、不聚集,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严守管控措施。返乡来村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属地管控要求。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对违反管控要求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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