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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促进规模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促进规模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嘉府发〔20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保障企业平稳运行,进一步降低疫情对区域经济的影响,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支持对象
  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财税支持减负担
  1.支持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现提质增效。对企业实施“零增地”改扩建,提高容积率的,可免征土地增容费;提升区级技改补贴力度,对企业增加设备投资的,最高可按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
  2.加大对企业的人才支撑。全面落实企业享受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培训费补贴等政策;协调落实好各类人才落户的政策,并额外提供30个落户名额用于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财政安排6000万元资金用于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支持企业发展;鼓励企业整体租赁人才公寓,给予市场价20%的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社保中心、区财政局)
  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企业当年度地方贡献超过上年基数的增量部分全额扶持;同时,对企业当年度地方贡献未超过上年基数的,加大原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对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4.落实税收惠企政策。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落实各类政策性退税政策;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企业实际发生的防疫等支出,依法落实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落实公益捐赠相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二)金融保障促发展
  5.设立风险补偿资金。设立2000万元的“嘉定区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通过区产融大数据平台,由金融机构向企业新增200亿元贷款额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6.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推进审批和放款,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上作适当下浮。视情给予贷款展期、合理调整还贷计划等灵活信贷方式。全力支持和推动有需求的企业申报国家和市级融资项目。区属融资担保公司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按时还贷、续贷等无偿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委、区国资集团)
  7.设立纾困发展基金。由区国资集团发起设立一期规模50亿元的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提质增效、研发投入、转型升级,帮助企业阶段性缓解压力,积蓄发展动能。(责任单位:区国资集团、区商务委)
  (三)服务优化稳运行
  8.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生产订单完不成或者产品交付不及时,出现的失信行为,经主管部门认定,采取便利的信用修复流程,消除不良影响,规避失信风险。(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9.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协调调度,重点保障企业各类发展需求。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筹措、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员工跨省通勤等问题;加强区域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交流,建立合作平台,帮助企业精准牵手。(责任单位:区经委、区交通委)
  10.加强信息服务支撑。协调运营商免费为企业搭建远程办公平台,定制各类信息和通讯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率。(责任单位:区科委)
  11.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安排专人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委办局)
  12.强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局镇挂钩等机制,建立“一企一档”,加强区领导及各委办局、街镇领导对企业的联系和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由嘉定区经济委员会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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