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2号——关于对入鄂外地人员检测检查并隔离观察的命令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2号)
为确保公众安全,严防疫情在我市蔓延,市防控指挥部命令:
对排查出的已进入鄂尔多斯市的外地人员尤其是重点地区人员,已经在家的且无相关症状者采取居家隔离;如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者,一律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测并隔离观察。 对当天排查发现的从重点地区或途经重点地区来我市的人员(包括本市居民),一律安排到指定场所进行检测检查并隔离观察。 对居家和指定场所隔离观察人员要安排专人24小时管控,管控人员安排情况和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状况于每日信息报告中一并报告。
本命令从2020年1月27日起执行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