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字号:鄂建办头〔2021〕174号
- 公布日期:2021.08.09
- 施行日期:2021.08.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筑安装施工 疫情防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头〔2021〕17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近期,全国一些地区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从我省情况看,病毒传染的一个重要场所是建筑工地,充分暴露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不细致、人员流动无序可能会导致病毒传染。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提高实名制管理效能,现就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将实名制管理范围延伸到职业健康管理范畴,把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机结合起来。要综合运用大数据成果,将个人工作轨迹、行程码纳入管理数据库,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流行病学调查依据;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实施进出人员考勤管理,并与全省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传输共享。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实名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各县(市、区)的层级监督管理; 将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范围。凡不实行实名制管理的施工现场,一律取消其文明施工现场评选资格; 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在省、市、县各级建立统一、开放的数据交换协调机制,打破技术壁垒,规范施工现场闸机安装程序,严格禁止强制企业使用某品牌或某企业的考勤设备; 进一步落实调度通报机制,对各地实名制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数据更新情况等,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抄送各地人民政府;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结合下沉企业、助企纾困工作,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对工作推进落后的城市加强督办检查,并实时开展约谈,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