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 制定机关: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公布日期:2021.09.29
- 施行日期:2021.09.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做好国庆假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合理安排出行
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行前密切关注疫情最新动态,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校师生、医务人员等非必要不出省,如离长要严格执行本单位有关要求。 加强个人防护
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在搭乘火车、飞机、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进入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全程佩戴口罩。 做好健康监测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或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避免前往公共场所或出行。旅行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做好防范措施,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取消或中止旅行。旅行或外出归来,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应自我观察14天,建议返长48小时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1.市内旅游景区按照“限流、预约、错峰”原则,合理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景区景点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
2.餐饮、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规范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3.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限量、预约、错峰、有序开放,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加强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避免人群聚集。
4.机场、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设施配备,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消毒通风等措施。
5.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严格探视管理。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十一假期期间,我市预防接种门诊继续提供疫苗接种服务,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预约接种,首剂次接种满21天的市民应尽早完成第2剂次接种。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