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关: 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公布日期:2020.01.29
- 施行日期:2020.01.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交叉传染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排查防控的总体部署,根据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1月24日起,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单位作出了以下要求:
全市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群艺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剧场暂行闭馆闭场闭站,原定组织的文化活动取消或延期。 全市各类公益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暂停;已经审批的商业性活动,由演出方与承办方协商暂缓或延期举行,并妥善解决退票、解释等善后事宜。 全市各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从1月26日起,全市A级景区全部暂停营业,非A级景区也要求暂停营业。 全市各旅行社(总社、分社、门市部)暂停组(接)团相关事宜;已出团的旅游团队,要向监管部门报送详细出团资料,在出团期间工作人员和游客均要佩戴口罩、并购置测温仪对游客实时监测,发现有体温异常及有感冒、咳嗽等症状的游客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全市各星级酒店要加强店内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必须配备测温仪,对工作人员及顾客进行实时监测,发现体温异常及有感冒、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处置工作。 全市范围内所有宾馆、饭店、农家乐、民宿、洗浴中心等提供住宿服务的营业性单位严格排查所有入住人员、严格落实入住登记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重点排查和防控1月8日以来所有入住客人是否有来自武汉地区的及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好突发处置工作。
为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恳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监督,让我们一起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阻击战。我们坚信疫情终将过去,春天必会到来!监督投诉电话:0310-3023834
特此公告。
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