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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
(内府办函[2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警报鸣放时间从10:00至10:03,连续鸣放3分钟。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特此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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