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提醒的通告

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提醒的通告


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口罩等部分医用商品价格出现波动,给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造成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现通告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维护口罩等医用商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提高医用商品销售价格。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严禁价格欺诈;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
三、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从重处罚。
四、欢迎职工群众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管好购物票据相关凭证,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