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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实施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站场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进出
  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搅拌站站场封闭式管理,加强生产、生活、办公等区域的出入口检查,确保严密牢固,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进入搅拌站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相关企业要健全完善员工进出管理制度,建立包括进出时间、前往地点、事由、交通方式及接触人员等内容的管理台账,严控员工离开中山,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外出,确需离开中山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验阴性证明,并经企业负责人同意,严防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二)严格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监测排查,严防疫情传播
  相关企业要加强站场内办公楼、饭堂、车队休息室等室内公共区域、重点区域的垃圾收集转运、下水道清淤和消杀毒措施,消除疫情传播隐患;对企业内从事食堂、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重点人员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机构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三)加强搅拌站内食堂安全管理
  搅拌站内设食堂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并持证上岗。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前往农贸市场等场所釆购食材的人员必须加强防护措施,食材必需保障来源可靠,有合格证明。食堂要配置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用品,各种炊具应生熟分开摆置。食堂暂不提供生鲜食物。采取分时取餐、分散就餐、错峰用餐等措施,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四)严格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管理
  相关企业要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特点,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方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桌面推演,严防交叉感染。   二、抓好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一)严格健康档案管理。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企业聘用的所有人员坚持开展健康管理,完善“一人一档”等管理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二)做好疫情防控教育。相关企业对员工要进一步加强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教育,尤其要对提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进行再强调,对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再部署。
  (三)科学佩戴口罩。企业员工在密闭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内要坚持佩戴口罩,特别是进入电梯、公共卫生间等要佩戴口罩;生病就医人员尤其是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健康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保安员、保洁员等要坚持佩戴口罩。
  (四)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引导,提高员工对接种新冠疫苗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应协助员工预约新冠疫苗的接种,提高企业员工新冠疫苗的接种率。   三、加强涉水类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码头、水运靠泊点管理
  (一)水运靠泊点实施围闭管理,陆运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水运一个靠泊上岸点。上岸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并做好人员、车辆及船舶的登记台账。
  (二)水运靠泊点要按要求在显眼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示牌。标明严禁船员擅自上岸,岸基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水运靠泊点上岸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监控内容至少保存一个月。
  (四)对14日内有靠泊境外或港澳的船舶,只能进行货物装卸,严禁船员上岸。企业必须做好船舶停靠登记台账,船舶如要进行生活补给,必须要实行非接触式补给,如有紧急疾病、受伤等情况需要上岸的,必须通知属地镇街疫情指挥部处置。
  (五)对内贸船舶,除必要的卸货作业人员外,禁止其他船员上岸,上岸船员必须接受测量体温及扫行程卡二维码,只能在岸基划定的指定区域内作业,严禁与岸上人员接触交流,作业完毕后,卸货作业人员必须返回所属船舶,企业对船舶和上岸人员做好登记台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名称,停靠和驶离时间,上岸人员姓名,上岸及回船时间,证件号,联系电话等。
  (六)做好岸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岸基工作人员必须完成疫苗接种,值守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应尽量避免与船员接触交流。确实需要进行签单、交接等工作时,应采取非接触式交流。   四、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一)划分隔离区域。要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独立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区域,有条件的应选择具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区域。隔离区域内应配备体温计、洗手液、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二)备齐防疫物资。相关企业要提前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可按30天满员使用计算,配齐备足测温设备、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专业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84消毒剂、含氯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责任。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充分认清境外疫情仍在蔓延、我省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压力较大的形势,严格配合所在镇街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搅拌站要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将搅拌站疫情防控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防控成果。
  (三)加强监管执法。局属相关单位、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搅拌站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督促其按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或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企业,将暂停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使用,并配合相关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处置。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每日填写《中山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船舶停靠情况表》(详见附件)通过微信群“中山砼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萧灿焜。如发现进入搅拌站人员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持红码或发热等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属地防疫部门。
  (联系人:萧灿焜,联系电话:88382089)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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