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订餐服务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告知书
- 制定机关: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0.02.08
- 施行日期:2020.02.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饮食 疫情防控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订餐服务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告知书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全市网络订餐服务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出如下安全提示:
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严禁野味餐品销售,全面排查平台上的野味产品和野味餐厅,相关商户和商品一律下线;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全面佩戴口罩,每日测量体温,如有疑似症状立即停工就医并报备; 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升级站点消毒措施,餐箱早晚各消毒一次,推广使用一次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放心封签; 实行无接触取餐,餐饮单位通过设置取餐架或约定聚餐地点等方式将餐品置于指定区域由消费者或配送人员自取,避免消费者或配送人员与加工人员以及营业人员直接接触; 实行无接触配送,消费者在平台下单时可选择无接触配送,配送人员将餐品置于消费者指定位置,避免配送人员与消费者直接接触; 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数据管理,及时分析订餐消费情况与疫情关联情况,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实现精准追溯。 对于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网络订餐服务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