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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政函〔2017〕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石家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我市是邮政快递业大市,全市邮政行业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增速明显,在邮政快递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寄递渠道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安全形势严峻。为建立健全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邮政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满足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需要,促进邮政业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邮政快递通信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邮政条列》《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或减轻危害原则;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依法规范、加强管理,逐步实现寄递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邮政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另行制定。本预案所称邮政业突发事件,是指邮政业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网路运行障碍、安全生产事故、寄递渠道中断或者瘫痪等危及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紧急事件。本预案指导石家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设立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市邮政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国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新闻办、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市消防支队、北京铁路局石家庄电力机务段、武警石家庄市支队、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邮政业应急办)设在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兼任。
  2.1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修订石家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部署、检查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3)决策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负责向市政府和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4)在紧急情况下,统一调用全市各种邮政通信畅通保障资源;
  (5)根据全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向市政府和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6)向市政府提出启动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Ⅲ级)响应的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7)下达启动、终止石家庄市邮政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指挥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8)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2.2市邮政业应急办职责
  (1)处理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内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
  (2)贯彻落实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及有关建议;
  (3)随时掌握应急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发布信息;
  (4)负责预案的演练、修订和解释工作。
  (5)负责石家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的接警值班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7)完成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等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道路交通疏导、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和治安警戒工作。及时查处、打击破坏涉及寄递渠道的安全犯罪活动,保证邮政业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市国家安全局:对突发事件原因等协助展开调查;发现和防范利用寄递渠道从事的渗透、间谍、暴恐、分裂、颠覆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和通信安全;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信息收集工作,提出处置建议。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起草、修订石家庄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期间督导检查;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市内邮政、快递企业积极实施应急预案等。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邮政业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非运输过程中)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以及应急救援专家等应急资源;依法牵头组织开展邮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市财政局:根据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要求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安排,会同市邮政管理局向上级争取应急资金,不足部分按照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要求积极筹措。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污染处置;监督管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情况等。
  市工商局:积极协助处理因突发事件出现的邮政业投诉事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等。
  市民政局:负责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指导灾后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因事件损坏的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所需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运输等。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址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各类对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测预报,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负责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负责做好现场消毒技术指导工作。
  市新闻办:会同邮政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开展寄递渠道安全科普栏目,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根据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指令,向应急处置救援现场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市消防支队:协调指挥火灾现场抢险救援、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和现场消防监护,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救援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等。
  北京铁路局石家庄电力机务段:负责辖区内铁路寄递渠道保障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监督,清除铁路中妨碍寄递安全畅通的设施,确保邮件、快件、救援物资及救援设备等运输畅通。
  武警石家庄市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危害寄递渠道安全的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人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将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纳入本级应急管理体系,设立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为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相关保障。
  市邮政企业、各快递企业设立相应的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邮政业应急办要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信息通过邮政业市场监管信息系统、12305消费者申诉、社会举报投诉等多渠道多途径收集行业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对日常生产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切实加强对邮政业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工作。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通过监测获得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将可能演变为邮政业突发事件的情况,立即报告市邮政业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市邮政业应急办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和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3.2预防预警行动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保障寄递网络的安全畅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按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本企业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要加强从业人员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的突发事件预防意识,提升从业人员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接到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市邮政业应急办要立即分析核实,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邮政企业或快递企业,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邮政业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通过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已经发布的预警信息,并交其办事机构办理。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 应急响应
  4.1工作机制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II级(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Ⅲ级(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和IV级(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I级响应由国家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省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邮政业应急办。Ⅳ级响应由发生突发事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市邮政业应急办。各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则7.2。
  4.2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市邮政业应急办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4.2.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应当立即向市邮政管理局和上一级单位报告。凡涉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相关邮政、快递企业要立即向市邮政业应急办口头汇报,1小时内书面简要报告;一般突发事件时,相关邮政、快递企业要在1小时内向市邮政业应急办口头汇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有关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突发事件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
  4.2.2信息通报
  在处置较大突发事件过程中,市邮政业应急办要加强与邮政业应急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及相关邮政、快递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邮政业应急保障工作效率。
  4.2.3邮政业应急任务下达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市邮政业应急办按照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要求,及时向相关邮政、快递企业下达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任务启动通知。接到任务启动通知后,各任务接收单位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可通过电话下达任务通知,市邮政业应急办随后下达任务通知书。
  4.2.4邮政业应急工作要求
  市邮政业应急办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接到任务通知后,应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市邮政业应急办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
  (3)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4)相关企业在执行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任务时,应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
  4.2.5信息发布
  市邮政业应急办负责有关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要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商,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
  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信息发布工作要与市邮政业应急办的发布原则一致。
  4.2.6邮政业应急任务结束
  邮政业应急任务完成后,由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下达任务结束命令,市邮政业应急办根据命令下达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任务解除通知,现场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收到通知后,任务正式结束。
  4.3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或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市邮政管理局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及省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在国家邮政局、省邮政管理局和市人民政府的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4Ⅲ级响应
  4.4.1启动程序
  (1)市邮政业应急办获得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确认市政府批准后,启动并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响应。
  (3)市邮政业应急办通报各成员单位。
  (4)事发地应急力量和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启动相应邮政业应急保障预案。
  (5)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4.4.2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1)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市邮政业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市邮政业应急办、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频次报送信息。
  (3)市邮政业应急办对报送信息分析汇总,供应急指挥部决策参考,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及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4.4.3决策部署
  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协调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企业应急保障队伍及应急装备的调用。
  市邮政业应急办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落实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向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相关单位接收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处置资源展开应急保障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办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4.4.4现场指挥
  按照市邮政业应急办的要求,成立事发地现场指挥机构,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4.5现场处置(事件主要类别处置要领见附则7.3)
  4.4.6应急结束
  (1)市邮政业应急办视情况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提出Ⅲ级响应结束建议。
  (2)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研究确定后,下达终止石家庄市邮政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宣布Ⅲ级响应结束。
  (3)相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4.5Ⅳ级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由发生突发事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市邮政业应急办,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级邮政业应急指挥机构支援。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迅速恢复邮政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5.2总结评估
  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对较大突发事件事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相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予配合。
  5.3调查、处理与监督检查
  市邮政业应急办对Ⅲ级、Ⅳ级突发事件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参与处置工作中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行业等专业队伍是抢险救援主要力量;武警石家庄市支队等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邮政、快递企业也要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从业人员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我市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邮政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为应对突发事件,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可以紧急调用有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6.2通信保障
  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涉及国家机密或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时,应采用保密方式联系。
  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至两名联络人员报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的联络、沟通和指令传达等工作,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讯方式稳定畅通。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向市邮政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工作部门之间、人员之间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信息传达及时。通信联络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
  6.3物资资金保障
  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实施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任务所发生的保障费用,先使用向上级争取的资金,不足部分由市邮政业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协商,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邮政管理局等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必要时,可以依法征用社会物资。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对应急物资及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政府予以协调。
  6.4交通运输保障
  为保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车辆、物资迅速抵达灾害现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给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等方式,及时提供运输通行保障。
  6.5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各邮政、快递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发电设备。事发地煤电油气运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条件下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装备的电力、能源供应。
  6.6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事发地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保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的及时到位,在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社会支援力量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6.7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为应急保障车辆通行提供便利,保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6.8医疗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灾害区域疾病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灾害区域开展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市邮政业应急办应加强对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6.9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6.9.1宣传教育
  市邮政业应急办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6.9.2培训
  市邮政业应急办要将应急管理知识列为干部培训的必备内容,切实提高邮政管理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将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列为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适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技能水平。
  6.9.3演练
  市邮政管理局、相关部门及邮政、快递企业要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邮政、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内容应当包括邮件、快件积压损毁、寄递渠道中断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
  7 附则
  7.1事件分类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起因源头可分为两类。
  7.1.1行业外事件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各类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灾难,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丢失或损毁,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7.1.2行业安全风险及事故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邮政业业务旺季、代收货款、不正当竞争、经营权纠纷、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倒闭等行业安全风险,以及邮政业安全生产事故、设施和设备故障、交通运输事故等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7.2启动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寄递业突发事件(Ⅰ级):
  ①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邮政业突发事件,造成相关人员死亡、失踪10人以上或受伤20人以上,邮件、快件积压或损毁10万件以上。
  ②邮寄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泄漏,已扩散形成特大污染事故,危及100人以上生命安全。
  ③全国邮政信息系统发生特别重大故障,运载邮件的交通工具,一级邮区中心局、省级邮政机要处理场所和大型分拨中心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省际邮政通信中断。
  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金(票)库、邮件处理或存放场地等场所被劫、被盗或因其他原因损毁,造成现金、邮票、邮件、设备等损失达800万元以上。
  ⑤其他对邮政业通信安全畅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寄递业突发事件(Ⅱ级):
  ①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邮政业突发事件,造成相关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受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邮件、快件积压或损毁5万件以上10万件以下。
  ②邮寄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泄漏,已扩散形成重大污染事故,危及50人以上10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③邮政信息系统发生重大故障,运载邮件的交通工具,二级邮区中心局、省级以下邮政机要处理场所和省(区、市)内较大分拨中心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本省(区、市)内邮政通信中断。
  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金(票)库、邮件处理或存放场地等场所被劫、被盗或因其他原因损毁,造成现金、邮票、邮件、设备等损失达5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
  ⑤其他对邮政业通信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寄递业突发事件(Ⅲ级):
  ①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邮政业突发事件,造成相关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受伤5人以上10人以下,邮件、快件积压或损毁2万件以上5万件以下。
  ②邮寄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泄漏,已扩散形成重大污染事故,危及5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③邮政信息系统发生较大故障,市级邮政机要处理场所和市内较大分拨中心发生较大事故,造成本市内邮政通信中断。
  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金(票)库、邮件处理或存放场地等场所被劫、被盗或因其他原因损毁,造成现金、邮票、邮件、设备等损失达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⑤其他对邮政业通信安全畅通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寄递业突发事件(Ⅳ级):
  ①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邮政业突发事件,造成相关人员受伤5人以下,邮件、快件积压或损毁2万件以下。
  ②邮政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市级以下邮政机要处理场所和分拨中心发生事故,影响市内邮政通信安全畅通。
  ③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金(票)库、邮件处理或存放场地等场所被劫、被盗或因其他原因损毁,造成现金、邮票、邮件、设备等损失达300万元以下。
  ④其他对邮政业通信安全畅通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3事件主要类别处置要领
  7.3.1火灾处置要领
  (1)发生火灾事故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核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并到路口显著位置引导、迎接消防车辆。同时努力展开自救,及时疏散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邮件、快件、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2)消防支队按规定启动有关应急机制,迅速赶赴现场,针对不同起火原因,组织有效救援,同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护邮件、快件。邮政管理、公安及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救援和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3)火灾扑救后,相关企业做好邮件、快件损毁登记,及时通知损毁邮件、快件权利人,必要时可以通过企业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及时做好赔偿工作,处理好用户投诉、申诉。
  7.3.2内件爆炸处置要领
  (1)发生内件爆炸事故或可能发生爆炸事故的,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核查进出通道是否畅通,并到路口显著位置引导、迎接救援人员。同时立即疏散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做好事故描述记录,包括发生爆炸的准确时间、确切方位、爆炸强度、烟雾及粉尘情况等,以便及时报告给救援人员。
  (2)公安部门迅速行动,对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秩序,疏散人员,协助组织有效救援。同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护邮件、快件。邮政管理、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救援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3)消防支队迅速赶赴现场,制定救援方案,立即开展有效救援。
  (4)救援结束后,相关企业做好邮件、快件损毁登记,及时通知损毁邮件、快件权利人,必要时可以通过企业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及时做好赔偿工作,处理好用户投诉、申诉。
  7.3.3危化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处置要领
  (1)发生危化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相关企业安排专人核查进出通道是否畅通,并到路口显著位置引导、迎接救援人员。相关企业自救人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控制危险源,营救受害人员。同时,立即疏散其他人员。
  (2)公安部门迅速行动,对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秩序,疏散人员,并及时协助消防支队、安监局等相关单位指挥救援。
  (3)消防支队迅速赶赴现场,制定救援方案,立即开展有效救援;安监局提供救援技术支持。
  (4)环保部门对事发地的空气、水质、土壤等开展实时环境监测等,并做出相关处理。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救援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7.3.4扣留、隐匿、毁弃邮件、快件处置要领
  (1)发生扣留、隐匿、毁弃邮件、快件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并配合警方调查,如实提供案件材料。
  (2)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立案,组织警力开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查找隐匿邮件、快件,解除扣留邮件、快件,立即阻止毁弃邮件、快件,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查处。在处理其他案件时,涉及邮政、快递的,要及时迅速通知邮政管理部门及企业,避免造成邮件、快件积压或损毁。
  (3)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扣留、隐匿情况,督促事发企业或者临时调派、征用其他企业的车辆、人员,帮助分拣、运输、投递邮件、快件。
  (4)相关企业及时做好运输、投递工作,做好邮件、快件损毁登记,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因扣留、隐匿、毁弃引发的用户投诉、申诉。
  7.3.5聚众围堵分拨中心等处置要领
  (1)事发企业要第一时间控制现场状况,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迅速向公安机关、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报告。涉及经营权等如需企业总部协调解决的,及时联系企业总部。
  (2)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依法依规做好现场秩序维稳,向有关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堵塞、妨碍交通的,要依法及时疏通。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聚众围堵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邮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与有关企业负责人沟通,督导企业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有关事宜。现场处理完毕后,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督导有关企业及时将积压邮件、快件分拣、运输、投递,指导企业做好善后工作。
  (4)由市委宣传部会同邮政管理、公安和事发企业以及相关新闻媒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现场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
  7.3.6重大服务阻断处置要领
  (1)相关企业发生重大服务阻断后,第一时间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2)因信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的阻断,由事发企业协调企业总部或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尽快修复信息系统,组织员工手工统计处理邮件、快件信息,并通过企业网站、各营业网点、报纸等向社会发布公告。因交通工具发生事故造成的,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立即调派车辆转运邮件、快件;公安等部门优先处理邮政、快递车辆事故,并妥善保护现场邮件、快件。其他重大服务阻断情况,针对实际情况,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邮件、快件及时投递。
  (3)现场秩序混乱,需要公安机关维持秩序的,由相关企业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部门要及时安排警力赶赴现场维持秩序。
  (4)邮政管理部门申诉中心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投诉举报中心应当互通信息,妥善做好用户申诉、投诉工作。
  (5)由市委宣传部会同邮政管理、公安和事发企业以及相关新闻媒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现场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
  7.3.7暴雨水灾等处置要领
  (1)发生暴雨水灾等事故,造成邮件、快件处理及营业场所被淹或车辆、人员被困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报邮政管理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努力展开自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邮件、快件、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2)汛期邮政业发生洪涝灾害突发事件,要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加强防汛抗洪工作,并组织开展有效救援。邮政管理、公安、气象及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助配合做好救援和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3)暴雨水灾后,相关企业做好邮件、快件损毁登记,及时通知损毁邮件、快件权利人,必要时可以通过企业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处理好用户投诉、申诉。
  7.4术语说明
  (1)邮政业:是指从事寄递业务的行业,包括邮政和快递。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
  (2)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3)快递企业:是指从事快件递送业务的国有、民营、外资企业。
  (4)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5)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7.5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邮政管理局应当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市政府审批。
  7.6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7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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