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7号)


  为贯彻落实“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境外来宁返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除个人主动如实报告外,各类经营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如有新入境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二、在继续严把机场、港口、高铁站、汽车站等入境关口的同时,市域内各类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公园景区、农贸市场等场所以及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取消扫码和体温检测。   三、影剧院、游泳馆、娱乐、游戏游艺、网吧、棋牌室等公共和经营场所可恢复开放,同步落实通风消毒、人员数量合理控制以及员工健康监测、内部管理等措施。   四、各社区、小区要进一步优化措施,方便人员、车辆等有序进出。严格落实有关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措施,确保管控到位。   五、按照国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场所可不戴口罩。   六、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其他学段、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工作。   七、清明期间,有序开放现场祭扫活动(详见南京市民政局发布的《须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