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无症状感染者定点收治医院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琼卫医函〔2020〕145号
- 公布日期:2020.04.03
- 施行日期:2020.04.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机构与人员 疫情防控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无症状感染者定点收治医院的紧急通知
(琼卫医函〔2020〕145号)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将《关于做好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0〕79号)中无症状感染者定点收治医院调整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要严格按照确诊病例要求管控。三亚、保亭、陵水、乐东等市县集中收治在三亚中心医院;其他市县和地区集中收治在省人民医院(省传染病医院)。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