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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粤市监办发〔2022〕8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省取得省级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推进与港澳检验检测机构交流合作,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家电、食品、口罩等社会重点关注领域组织开展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
  (一)家电零部件领域能力验证项目1个:电气产品绝缘电阻的测试;
  (二)食品领域能力验证项目3个:大米中镉、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
  (三)口罩领域能力验证项目1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的测定。   二、参加对象
  截至2022年4月30日,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效证书,且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均须参加;我省其他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港澳具备本次能力验证相关项目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受邀参加。   三、组织与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确定能力验证项目、制定工作方案(见附件),汇总公布和处理结果;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家电零部件领域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为食品领域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为口罩领域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   四、时间安排
  2022年5月-6月   五、实施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其按要求参加。因故不能报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须向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并向属地局报备相关情况。
  (二)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配备足够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有效实施,并于5月20日前上报参加机构名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名单,于6月30日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总结验收及报告编写等工作。
  (三)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参加者)应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   六、结果处理和利用
  (一)对于省内参加者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汇总并发布本次能力验证结果。
  2.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2年内可免予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3.能力验证初测结果可疑、不满意的参加者应进行整改并向相应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补测,整改结果和补测结果由项目承担单位上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补测结果仍不满意者判为本次能力验证最终结果不合格,应实施整改,并自行暂停出具加盖CMA公章的检验检测报告,直至其测量审核合格后向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交包含测量审核结果的整改材料后方可恢复相关检验检测活动。测量审核仍不合格者,应按有关规定注销相应项目资质。
  4.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限其一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相关规则,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
  (二)对于港澳参加者
  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将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汇总通报,并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报名方式
  本次能力验证使用的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可根据验证项目分别登录威凯能力验证业务管理系统(http://pt.cvc.org.cn)、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http://www.qmark.com.cn/)、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ttc.net.cn/)自行下载。
  (二)联系方式
  1.省市场监管局认监处联系人:陈栩强
  联系电话:020-38835986
  邮箱:gdsjj_rjc@gd.gov.cn
  2.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珊珊、陈宇军
  联系电话:020-32368052、020-3236966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3.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联系人:罗工、郑工
  联系电话:020-83179105、8317980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4.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小孟、李艳芳
  联系电话:020-61994524、020-6199453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1.电气产品绝缘电阻的测试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2.大米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测定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测定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电气产品绝缘电阻的测试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绝缘电阻是指家用电器导电部件与外壳或外露的非导电部件之间的总电阻,是考核电气产品绝缘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考察检验检测机构绝缘电阻试验测试人员、设备、环境及方法等是否满足绝缘电阻试验的标准要求,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判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电气产品绝缘电阻的测试能力验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能力验证项目和检验方法
  (一)本次能力验证项目:电气产品绝缘电阻的测试。
  (二)截至2022年4月30日,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效证书,且具备以下检验方法检测资质的,须采用获得资质的方法检测;自愿或受邀参加的实验室可采用IEC60598-1:2020 Luminaires-Part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及其他满足要求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方法。
  资质认定检验方法:GB/T 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7465.1-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6915.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4536.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二、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实验室于2022年5月20日前,登录威凯能力验证业务管理系统(http://pt.cvc.org.cn)注册并选择“GDAMS2022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电气产品绝缘电阻的测试能力验证”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作不参加。   三、样品制备和样品分发
  能力验证样品由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制备,该样品为绝缘电阻测试盒。能力验证样品用铝箱包装,样品表面加贴标注有样品编号的标签。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样品制备,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各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发放能力验证样品。各实验室在收到样品后,应检查样品状态,登录威凯能力验证业务管理系统(http://pt.cvc.org.cn)进行收样登记并下载作业指导书。   四、结果反馈
  有关实验室在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后,应按要求组织具有资质的检验人员在收到样品2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登录威凯能力验证业务管理系统(http://pt.cvc.org.cn)上传电子版资料,并将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报告单、能力验证计划调查表寄送至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同时请保存好与本次能力验证实验有关的原始检验数据以备查。   五、结果分析评价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能力验证工作小组技术人员、统计人员、能力评定人员等对各机构实验室的检验数据进行评估,并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最后技术分析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实验室应保证独立完成能力验证样品的检测,禁止互相打听检验结果,或上报其他实验室检验的结果。对弄虚作假、进行串通的实验室,经查属实的,其检验结果视为不满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情况通报并取消其相应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
  (二)能力验证的结果可疑、离群的实验室应进行整改并向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向该公司申请补测,整改结果和补测结果由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能力验证提供者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有权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七、项目承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担单位: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专家(联系人):王珊珊、陈宇军
  电话:020-32368052;020-3236966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
  邮编:510663
  附件2
  大米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测定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大米是中国大部分地区人民的主要食品,其质量备受消费者关注。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是大米质量安全监督中监控频次较多的项目,是衡量大米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为保障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大米中镉的测定、大米中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能力验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能力验证项目和检验方法
  (一)本次能力验证项目:大米中镉的测定、大米中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
  (二)截至2022年4月30日,获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效证书,且具备以下检验方法检测资质的,须采用获得资质的方法检测;自愿或受邀参加的实验室可采用满足要求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实验室方法。
  资质认定检验方法:
  1.镉
  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2.异丙威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2-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
  GB/T 5009.104-2003《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0770-2008《粮谷中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杀螟硫磷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T 14553-2003《粮食﹑水果和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测定的气相色谱法》
  GB/T 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23200.116-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23200.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0770-2008《粮谷中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二、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实验室填写《大米中镉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和《大米中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联系邮箱,逾期未报名者视作不参加。   三、样品制备和样品分发
  能力验证样品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负责制备,样品基质为大米粉。大米中镉的测定能力验证样品用聚乙烯瓶封装,内装样品量为10 克左右,外壁加贴标注有样品编号的标签。大米中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能力验证样品用聚乙烯瓶封装,内装样品量为80克左右,外壁加贴标注有样品编号的标签。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于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样品制备,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的方式向各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发放能力验证样品。各实验室在收到样品后,应检查样品的数量和状态,填写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并立即将该表发邮件至联系邮箱。   四、结果反馈
  有关实验室在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后,应按要求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人员在收到样品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将填好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gdsjj_rjc@gd.gov.cn,邮件主题需写明实验室名称,并以特快专递将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原件、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实验原始记录、样品寄送给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同时请保存好与本次能力验证试验有关的原始检验数据以备查。   五、结果分析评价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组织专业评估小组对各机构实验室的检验数据进行评估,并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最后技术分析总结。   六、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实验室应保证独立完成能力验证样品的检测,禁止互相打听检验结果,或上报其他实验室检验的结果。对弄虚作假、进行串通的实验室,经查属实的,其检验结果视为不满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报并取消其相应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
  (二)能力验证的结果可疑、离群的实验室应进行整改并向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向该公司申请补测,整改结果和补测结果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上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能力验证提供者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有权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七、项目承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料收集:罗工、郑工
  电话:020-83179105,8317980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大米中镉的测定能力验证技术专家:叶嘉荣
  大米中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能力验证技术专家:郭燕华
  电话:020-83183827,8339025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综合楼803
  邮编:511447
  附件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测定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微生物指标是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关键性指标,是口罩检验的重要项目之一。口罩不仅可以防止病人喷射飞沫,降低飞沫量和喷射速度,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核,防止佩戴者吸入,特别是疫情期间,口罩成了抗击疫情的最佳武器之一,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防线。为保障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的测定能力验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能力验证项目和检验方法
  (一)本次能力验证项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的测定: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
  (二)检验方法:YY/T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5.7和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附录B   二、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实验室填写《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微生物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未报名者视作不参加。   三、样品制备和样品分发
  能力验证样品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制备,该样品为含不同目标菌种的平面口罩样品。能力验证样品用真空无菌西林瓶密封封装,每瓶样品为1块口罩样品,西林瓶上加贴标注有样品编号的标签。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样品制备,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公司邮件的方式向各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发放能力验证样品。各实验室在收到样品后,应检查样品的数量和状态,填写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并立即将该表邮件至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四、结果反馈
  有关实验室在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后,应按要求组织具有资质的检验人员在收到样品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填好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通过邮件的方式发至liyf@gttc.net.cn,邮件主题需写明实验室名称,并将能力验证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实验原始记录寄送至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请保存好与本次能力验证实验有关的原始检验数据以备查。   五、结果分析评价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能力验证工作小组技术人员、统计人员、能力评定人员等对各机构实验室的检验数据进行评估,并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最后技术分析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实验室应保证独立完成能力验证样品的检测,严禁各实验室相互串通检测结果,或上报其他实验室检验的结果。对弄虚作假、进行串通的实验室,经查属实,其检验结果视为不满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报并取消其相应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
  (二)能力验证的初次结果可疑、离群的实验室应向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补测,并提交补测结果,能力验证的最终结果可疑、离群的实验室应进行整改并向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整改报告,补测结果和整改报告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上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能力验证提供者有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有权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七、项目承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担单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孟、李艳芳
  电话:020-61994524;020-61994533
  邮箱:gdsjj_rjc@gd.gov.cn
  技术专家:罗胜利、朱锐钿
  电话:020-61994522;020-66348489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纤检楼111室
  邮编:51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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