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3〕5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我区各地(市)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农牧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三农”各项工作,使农牧区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国内地部分省区发生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区农牧区经济的发展、农牧民增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确保今年农牧民增收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国发〔2003〕16号),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开拓思路,全力狠抓农牧民增收工作。各地(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工作的根本任务,它关系到农牧区经济发展、农牧民生活改善和农牧区社会稳定的大局。经过共同努力,我区农牧民增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农牧民增收困难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各地(市)、各部门要对非典型肺炎给农牧业经济及农牧民收入造成的影响进行充分估计,不可盲目乐观,丧失工作主动权。要大胆创新农牧民增收工作思路,走出传统农牧业的狭小圈子和单一生产的简单范围,努力开创多元化的农牧民收入增长渠道。要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来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加强“政策增收”力度;要通过全面发展农牧业生产和农牧区二、三产业,搞活农产品加工流通来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开创“发展增收”的领域;要通过农牧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农牧区劳动者素质来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加快“科技增收”的步伐;要通过改革和解决制约农牧民增收深层次矛盾及问题来促进农牧民增收,进一步强化“改革增收”的动力;要通过增加投入,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来打牢农牧民增收的基础,进一步构建“投入增收”的机制;要通过组织农牧民外出务工就业,努力拓宽农牧民的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开创“转业增收”工作新局面。   二、大力推进农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进一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要求,在保持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合理调整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突出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市场化进程,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在确保粮食、油菜、肉类产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挖掘农牧业内部潜力,放手发展水产业、林果业、蔬菜业、菌类业等,大力推进农牧结合,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形成农林牧副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提高农牧业综合经济效益,使农牧民群众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得到实惠。
  要继续狠抓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机制创新工作,引导乡镇企业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农畜产品储藏、保鲜、运输业,增强乡镇企业吸纳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能力。要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的限制,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力争年内新扶持5~8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农畜产品加工大户。要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订单农业”,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建立利益共同体,让农牧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收益。   三、加强科技进步和创新。要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年”的要求,继续扎扎实实地开展科技推广活动,重点抓好名特优新品种示范、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农机和农畜产品加工技术示范、草原植被和生态环境恢复技术示范、动植物保护技术示范和推广等,加大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综合应用力度,有效提高农牧业科技含量,更进一步地发挥科技第一推动力的作用。要狠抓面向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努力拓展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层次,引导农牧民培训工作从简单实用技术培训向系统技术培训深化、从种养技术培训向种养加技术培训延伸、从单一生产技术培训向综合技能培训拓展,切实提高农牧民的科技素质和增收技能。   四、狠抓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强化落实,切实抓好自治区为农牧民办的“12件实事”,真正做到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通过“12件实事”的落实,争取农牧业基础设施条件、科技应用水平、农牧区交通、通信、电力、广播电视等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牧民收入得到较快增长。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增加对农牧业和农牧区的投入,重点用于能够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明显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建设。要整合资金,形成合力,改善管理,提高效益,防止分散资金和重复建设。要抓住中央财政下半年增加国债投资的机遇,重点围绕人畜饮水、乡村道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贫困地区电力设施建设等,认真开展规划设计,争取尽快申报立项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五、加大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要大力发展农牧区二、三产业和非农产业,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农牧区交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旅游服务业等,促进农牧区劳动力分工分业,提高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就地吸收的能力。旅游优势区域要充分抓住非典疫情过后进藏旅游观光人数大幅度增加的机遇,以农牧民增收为出发点,突出民族和地域特色,大力开展旅游活动和服务项目,把农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开展旅游服务活动相结合,以产品销售丰富旅游活动的内容,以旅游活动促进农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力争把非典疫情对农牧民旅游收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要认真贯彻“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广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发展劳务中介组织,搞好劳务信息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牧民外出就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大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扶持发展农牧民施工企业和队伍,加强对农牧民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劳务输出层次和效益。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体现特色的原则,加快推进农牧区小城镇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吸引人口及各类经济发展要素向小城镇集中,使小城镇成为人流、物流、信息交流的中心。   六、狠抓动物疫病和防抗灾工作。要牢固树立加强动物防疫,减少疫病损失,就是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思想,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建立和完善动物疫病防治、控制和扑灭机制,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全面开展高密度免疫注苗、驱虫等工作,切实加大动物检疫力度,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一旦发生重大病情疫情,要依法坚决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要把防抗灾工作贯穿农牧业生产的全过程,按照组织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充分准备、措施上严谨周密的要求,提早做好防抗灾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备无患。要抓好农业防霜、防洪、防雹及场上作物防霉变、防火等工作,确保颗粒归仓。要加强畜牧业抗灾及接羔草场的划分和预留工作,制定好草场使用计划,搞好牲畜棚圈等防抗灾设施的建设和维修、饲草料及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准备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抵御冬春季自然灾害的能力。要依靠气象预报等现代科技手段,及时掌握和监视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信息联络,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含量。要搞好灾后扶持和救济工作,积极引导受灾群众广开门路,开展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确保灾区生产尽快步入正轨。   七、搞好农畜产品促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搞活流通作为活跃农牧区经济的突破口,依托小城镇建设,培育农畜产品交易集散市场,积极引导农牧民进入市场,销售商品,逐步成为市场主体,有效提高农畜产品商品率,促进农牧区消费。要认真执行粮食按保护价放开收购的政策,防止出现限收、拒收等卖粮难问题,保护农牧民的利益。同时,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取向,重点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拓宽粮食流通渠道。要采取“旅游搭台、经济唱戏”的办法,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艺术节、物资交流会,在农牧区集镇和传统市场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开展农畜产品上市销售工作,加快农牧业的市场化进程。要规范市场管理,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依法治理和整顿农畜产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和发展农牧区中介合作组织、经纪人队伍和营销大户,充分发挥他们的产销衔接作用,与农牧民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进一步拓宽农牧区商品流通渠道,促进农牧民收入的增加和农牧区消费的拉动。   八、稳定政策,深化农牧区改革。要落实好农牧区“两个长期不变”政策,长期稳定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关系。要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推进农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乡镇机构改革,健全和完善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制度,积极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确保改革后农牧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要加快农牧区金融体制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整顿信用秩序,提升信用水平,增加农牧户贷款。要搞好农牧区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农牧区办学条件,加快农牧区“普六”、“普九”进度,深入搞好农牧区职业教育和扫盲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和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合作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要加强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弘扬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牧区社会的文明程度,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三年九月二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