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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操作指南的通知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操作指南的通知
(青冠指办〔2021〕160号)


各市州指挥部:
  根据《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7号)、《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三版)》,结合海东市全员核酸检测存在的问题,按照省疫情指挥部安排,我委制定了《青海省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青海省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操作指南

  为指导全省各地做好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进一步优化检测流程,根据《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7号)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三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发现新冠肺炎疫情,为快速查明感染源,掌握人群感染情况,加强疫情精准防控,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时参考。   二、使用条件和内容
  按照“省级统筹、市(州)负责、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在各市州、县(区、市、行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组建工作队伍的基础上,在确保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的前提下,围绕 “采、送、检、报”四个重点环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三、准备工作
  (一)资源调度。发生疫情的地区,市州、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迅速调度本地核酸检测资源,确需支援时及时向省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省卫生健康委统筹省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及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迅速调度至少相当于完成15%以上的实际管理人口单管检测的第一次核酸检测力量(也可根据实际调整),检测人数较多,省内难以保障检测任务时,迅速调动第三方移动实验室。
  (二)做好人员匹配。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前,做好采、送、检人员匹配,并进行动态调度,提高适配度。按照设置的采样点采样能力和各检测机构实际检测能力及检测进度,动态调度采样和检测人员、分批次及时送样,提高检测效率。
  (三)做好人员培训。采样前要强化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录入人员、采样人员培训和考核,每个采样台至少培训1~2名采样和信息录入人员。   四、采样工作
  (一)基本要求。疫情发生时,立即调集储备的核酸检测信息录入和采样人员,采样前对采样人员手卫生、个人防护进行检查。根据疫情范围,及时补充培训信息录入人员,确保熟练掌握信息录入、能够解决常见的问题,信息系统保障人员立即到疫情发生地区实地或线上指导。从事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二)确定采样方式。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应单采单检,封闭小区(封闭到户)1户1管,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5混1或10混1开展检测。
  (三)合理划片,科学布点。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提前规划好采样点的布局图,采样台不应共用同一个帐篷或者同一空间。
  1.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参照每1000~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500~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可按照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城郊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
  2.采样点应当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小区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市民采样、提高采样效率。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残障等弱势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
  3.采样点布局。采样点按照不同功能,划分为出入口、等候区、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医疗垃圾暂存区等。各分区之间设置警戒线,避免交叉重叠,标有明显标识,室外场地可按需搭建临时帐篷。采样点入口、等候区、登记区、缓冲区、临时救护区设置在上风向;采集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暂存区和采样点出口设置在下风向。
  (1)出入口:采样点根据场地布局,设置若干个出入口。入口处配备测温设备,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引导、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口处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分流,便于快速撤离。
  (2)等候区:在醒目位置张贴采样流程、注意事项。设置人员通道和一米间隔线,避免人群聚集。志愿者负责协助采样对象的信息登记和秩序维护、现场安保等工作。设置60岁以上老年人、儿童、孕妇、残障等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并进行独立采样。
  (3)登记区:每个采样单元在登记区配备1~2套桌椅,配置2台安卓智能手机(1台备用)和配套充电器,并调试连接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有条件的可配备1台扫码枪(器)。同时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供应急使用。信息采集员负责人员分组、信息采集、试管绑定等工作。
  (4)采集区:每个采样单元在采集区配备1~2套桌椅,配备采集用消毒用品、医疗垃圾桶(袋)、拭子、病毒采集管、采样转运箱等,并为采集对象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必要时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用于无法及时送检标本的临时暂存。医务人员负责标本采集、交接转运等工作。
  (5)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样点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拭子、采集管和户外消杀设备等物资。
  (6)临时隔离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过程中发现的高危或可疑人员暂时隔离。
  (7)临时救护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现场人员突发意外时的紧急救治。配备临时急救设备、器械和急救药品,并能满足病人在急救转运前的暂时留置。所有参与采样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紧急医学救护知识培训并具备相应急救能力。
  (8)医疗垃圾暂存区:在室外设置围栏或搭建帐篷,并配备若干个密封容器,用于临时存放采样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垃圾。
  (四)采样人员配置及防护要求。每个采样点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也可根据实际人数增加采样人员)。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防水靴套;如果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戴双层乳胶手套;手套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每采一个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
  (五)采样流程。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操作流程,根据采样对象类别确定具体采样流程,包括信息录入和核对、采样、送检、报告发放责任人制度等。应当利用条码扫描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受检者信息,避免同一采样箱内手工登记和电子扫描同时送检。标本采集前,采样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每个标本应当至少记录以下信息:受检者(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采样单位名称、标本编号,标本采集的日期、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等。
  (六)采集方法。应当采集呼吸道标本,包括上呼吸道标本(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或下呼吸道标本(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等)。其中,重症病例优先采集下呼吸道标本;根据临床需要可留取便标本。
  1.口咽拭子。被采集人员先用生理盐水漱口,采样人员将拭子放入无菌生理盐水中湿润(禁止将拭子放入病毒保存液中,避免抗生素引起过敏),被采集人员头部微仰,嘴张大,并发“啊”音,露出两侧咽扁桃体,将拭子越过舌根,在被采集者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然后再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3次,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也可使用等渗盐溶液、组织培养液或磷酸盐缓冲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防止样本在实验室泄漏。
  2.鼻咽拭子。采样人员一手轻扶被采集人员的头部,一手执拭子贴鼻孔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时,轻轻旋转一周(如遇反射性咳嗽,应停留片刻),然后缓缓取出拭子,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   五、标本运送
  (一)标本包装。所有标本应当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标本采集管里,拧紧,避免溢洒及污染。容器外注明标本编号、种类、姓名及采样日期,避免采样人员用手消液后触摸标本或在条码上喷洒酒精导致条码信息褪色、消失。将密闭后的标本放入大小合适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
  (二)标本转运。
  1.标本转运要做到“早送、勤送、快送”,避免标本在中转站积压。要加强与核酸检测机构沟通联系,实时掌握检测进度,并相应调整标本运送计划,保障核酸检测工作不间断、全负荷运行。
  2.原则上,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收集内送达实验室。标本采集后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应在2~4h内送到实验室。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标本,应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包装运输。转运人员到达实验室运送样本时,可提前打电话沟通,避免职业暴露风险。
  3.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中,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将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4.样本如需送往外省(区、市)检测的,应当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根据回复意见实施。
  (三)标本安全管理。标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提前做好标签保护,防止标签褪色或无法识别等)。标本包装应符合《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和《危险品规则》,感染疑似和确诊患者标本按照B类感染性物质进行三层包装。疑似或确诊患者标本应标示有特殊标识,并进行单独转运。检测完成后的剩余标本,可在结果报告发出到达其保存时限要求后,如为检测前非灭活标本,则装入专用密封废物转运袋中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随其他医疗废物一起转运出实验室进行销毁处理;如为检测前已灭活标本,则无需高压灭活,直接按医疗废物一起转运出实验室进行销毁处理。
  (四)标本接收。标本接收人员的个人防护按采样人员防护装备执行。标本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对标本进行双签收。   六、实验室检测
  (一)实验室标本保存。标本接受后,按照流程应当立即进行检测,能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保存标本。标本运送期间避免反复冻融。
  (二)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接到标本后,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清点核对。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试剂准备、标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扩增、结果分析及报告。实验室应当建立可疑标本和阳性标本复检的流程。
  1.试剂准备。使用试剂盒说明书上建议的配套标本采样管和提取试剂。核酸提取方法与标本保存液和灭活方式相关,有些核酸提取试剂(如磁珠法或者一步法),容易受到胍盐或保存液中特殊成分的影响。
  2.标本前处理。已经使用含胍盐的灭活型标本采样管的实验室,这一环节无需进行灭活处理,直接进行核酸提取,而使用非灭活型标本采样管的实验室,则有56℃孵育30分钟热灭活的处理方式。
  3.核酸提取。将灭活后的标本取出,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标本采集管加样。核酸提取完成后,立即将提取物进行封盖处理。在生物安全柜内将提取核酸加至PCR扩增反应体系中。
  4.核酸扩增。将扩增体系放入扩增仪,核对扩增程序是否与试剂说明书相符,启动扩增程序。扩增后反应管不要开盖,直接放于垃圾袋中,封好袋口,按一般医疗废物转移出实验室处理。
  (三)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
  1.性能验证。在标本检测前,实验室应对由提取试剂、提取仪、扩增试剂、扩增仪等组成检测系统进行必要的性能验证,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度(至少要有重复性)和最低检测限。建议选用高灵敏的试剂(检测限≤500拷贝/ml)。
  2.室内质控。实验室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3号)要求规范开展室内质控。每批检测至少有1份弱阳性质控品(第三方质控品,通常为检出限的1.5~3倍)、3份阴性质控品(生理盐水),确保备足质控品。在大规模人群筛查时,因人群流行率极低(<0.1%),一旦出现阳性结果,对阳性标本采用另外一到两种更为灵敏且扩增不同区域的核酸检测试剂对原始标本进行复核检测,复核阳性方可报出。
  3.室间质评。实验室应常态化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对检测量大以及承担重点人群筛查等任务的实验室,要适当增加室间质评频率。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的,不得开展核酸检测。
  (四)实验室检测安全管理。核酸检测应当在规范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检测前对各区进行压力、通风等检查,并应在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个体防护措施,包括手套、口罩和隔离衣等。
  1.实验前安全要求。应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桌面、台面及地面消毒。消毒液需每天新鲜配制,不超过24小时。转运至实验室的标本转运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转运桶开启后,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转运桶内壁和标本采集密封袋进行喷洒消毒。取出标本采集管后,应首先检查标本管外壁是否有破损、管口是否泄露或是否有管壁残留物。确认无渗漏后,推荐用0.2%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样品管外表面。如发现渗漏应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并喷洒有效氯含量为0.55%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不得对标本继续检测操作,做好标本不合格记录后需立即进行密封打包,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后销毁。如为采样管为非灭活管,实验室操作人员在进行标本热灭活时,温浴前需旋紧标本采集管管盖,必要时可用封口膜密闭管盖;温浴过程中可每隔10分钟将标本轻柔摇匀1次,以保证标本均匀灭活;温浴后标本需静置至室温至少10分钟使气溶胶沉降,随后再开盖进行后续核酸提取。
  2.核酸提取和检测安全要求。标本进行核酸提取和检测时应尽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操作。如为打开标本管盖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则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3.实验结束后清洁要求。需对实验室环境进行清洁,消除可能的核酸污染。
  (1)实验室空气清洁。实验室每次检测完毕后,可采用房间固定和/或可移动紫外灯进行紫外照射2小时以上。必要时可采用核酸清除剂等试剂清除实验室残留核酸。
  (2)工作台面清洁。每天实验后,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台面、地面清洁。
  (3)生物安全柜消毒。实验使用后的耗材废弃物放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包扎后使用0.2%含有效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其外表面。手消毒后将垃圾袋带出生物安全柜放入实验室废弃物转运袋中。试管架、实验台面、移液器等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随后关闭生物安全柜,紫外灯照射30分钟。
  (4)转运容器消毒。转运及存放标本的容器使用前后需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
  (5)塑料或有机玻璃材质物品清洁。使用0.2%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或过氧化氢擦拭或喷洒。
  (五)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的处理。
  (1)废液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可分为普通污水和感染性废液。普通污水产生于洗手池等设备,对此类污水应当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感染性废液即在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需采用化学消毒(0.55%含氯消毒剂处理)或物理消毒(紫外照射30分钟以上)方式处理,确认彻底消毒灭活后方可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污水消毒处理效果按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2)固体废物的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应当分类收集。固体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当具有不易破裂、防渗漏、耐湿耐热、可密封等特性。实验室内的潜在感染性废物不允许堆积存放,应当及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废物处置之前,应当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的安全位置。小型固体废物如检测耗材、个人防护装备等均需使用双层防渗漏专用包装袋打包密封后经过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再转运出实验室。体积较大的固体废物如HEPA过滤器,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原位消毒后,装入安全容器内进行消毒灭菌。不能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如电子设备可采用环氧乙烷熏蒸消毒处理。经消毒灭菌处理后移出实验室的固体废物需集中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2.实验室污染的处理。
  (1)标本污染生物安全柜的操作台造成局限污染时,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并使用0.55%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消毒液需要现用现配,24小时内使用。
  (2)标本倾覆造成实验室污染时,保持实验室空间密闭,避免污染物扩散。立即使用润湿有0.55%含氯消毒剂的毛巾覆盖污染区。必要时(如大量溢撒时)可用过氧乙酸加热熏蒸实验室,剂量为2g/m³,熏蒸过夜;或20g/L过氧乙酸消毒液用气溶胶喷雾器喷雾,用量8ml/m³,作用1~2小时;必要时或用高锰酸钾—甲醛熏蒸:高锰酸钾8g/m³,放入耐热耐腐蚀容器(陶罐或玻璃容器),后加入甲醛(40%)10ml/m³,熏蒸4小时以上。熏蒸时室内湿度60%-80%。
  (3)清理污染物时严格遵循活病毒生物安全操作要求,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并进行实验室换气等,防止次生危害。   七、数据上报
  采样计划、实际采样、检测进度、检测结果等数据应及时上传至市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要统一数据出口,定时汇报到市州、县级指挥部办公室,市州指挥部按照流程报送省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全省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数据,由省临检中心定时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八、阳性病例报告处置指南
  (一)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推送2条信息(阳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核酸检测阳性报告)。由疫情发生地组织本地区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也可根据实际,全省、全市州统一调度);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研判社区封控范围、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通知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由各市州负责成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当地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采取首检负责制,单采复核样本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详见图1)。
  
  图1 混采阳性处置流程   九、相关保障
  (一)信息化保障。以县(区、市、行委)为单位,做好辖区内核酸筛查信息系统的账户维护工作,提前分配好各类账号人员与权限。每个乡镇(街道)需配备1~2名信息保障人员,根据采样点数量提前储备安装相应的信息采集系统终端,同时预备经过培训的信息录入操作人员,解决各类信息系统突发问题。检测机构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培训工作。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开发公司24小时提供保障,协商解决突发情况。
  (二)技术指导保障。各市州要建立采样、检测技术保障专家团队,发生疫情时,24小时提供现场或线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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