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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有关单位:
  《防城港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组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防城港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组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行动,有序处置,有效扑灭,促进养殖业生产稳定安全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防城港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1〕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防城港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防城港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队(以下简称应急队)。

  一、指挥中心的主要任务及人员组成
  (一)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市党委、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2、研究、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事项,组织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划、计划以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3、依法提出启动、停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措施以及疫点、疫区封锁、解除封锁等建议,督查、指导各地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
  4、紧急调拨疫苗、消毒药等应急防疫物资;
  5、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对疫情动态及疫情造成损失进行评估;
  6、一旦发生疫情,迅速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防城港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中各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16人)
  指 挥 长:许 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李兴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黎庶凯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吴再祝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彭志来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习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 洁 市卫生局副局长
  朱清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 幸 市林业局副局长
  傅 岸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戴士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钟恒康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林景森 东兴海关政委
  陈建欢 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彭士峰 市边防支队副支队长
  唐建平 市边防部队副团长   二、指挥中心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和人员组成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指导组、专家组、保障组、疫区维稳组等4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主要以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为主,市公安、卫生、交通、商务、林业、工商、质监、出入境检疫检验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共同组成,形成人员相对固定的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另外根据疫情爆发的实际情况需要,可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协调从指挥部成员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以满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对固定的各组工作职责和人员组成如下:
  (一)综合指导组(21人)
  负责与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负责文件的起草、印发和归档;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划、计划、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工作;组织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掌握疫情动态;依法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以及疫点、疫区封锁、解除封锁等建议;督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疫点疫区封锁、动物扑杀、受威胁区紧急免疫等工作,对疫情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承办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吴再祝 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副组长:傅德超 防城港市公安局基础大队大队长
  凌钦润 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兽医科科长
  成 员:周齐民、梁 踊、黄 亮、傅启宽、严小东、袁成进、缪 艳、赖艳玲、吕 毅、裴 昆、陈嘉文、檀 宁、陈庆东、李 健、蓝 顺、李 燕、龙顺富、彭云金
  (二) 专家组(7人)
  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现场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工作,指导疫情发生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病料送检或直接采集病料、送检;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建议、技术方案;对疫情动态及疫情造成的损失、扑疫效果进行评估;承办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严小东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高级畜牧师)
  副组长:袁成进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兽医师)
  成 员:吕 毅、曹国敏、熊文婕、莫模双、李 回
  (三)保障组(30人)
  负责与自治区及市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汇报,落实防疫经费;根据防控应急计划、方案,组织疫苗、消毒药、防疫器械、安全防护服等物质的采购、调拨、供应,协调疫苗、防疫物资的调运;对各县(市、区)防疫经费、疫苗、防疫物资发放、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生疫情,应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安全、快速运送,防止疫病扩散;配合做好疫点、疫区监督检查消毒站的设置、管理,有效做好检查消毒工作;对进入疫区的防疫物资进行检查,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负责疫区内有关人员自身防护的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作好有关预防、医疗救治等保障工作;承办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傅启宽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组长:莫锦力 防城港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黄 飞 防城港市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宋玉芬 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主任科员
  成 员:陈妙玉、谢 毓、李 燕、廖于莹、覃慧玲、周跃军、李茜微、蒙 革、岳红霞、张平根、刘应冰、梁 越、何 敏、韦朝民、曾尚伟、黄海强、裴朝东、杨润琼、苏雪莲、黄上恒、陈汉强、闫佐臣、戚日程、苏 静、洪英警、唐鹤菁
  (四)疫区维稳组(32人)
  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动物卫生监管方案,措施,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关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稳定;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疫情监测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侯鸟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侯鸟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等预警信息,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负责联系组织做好出入境单位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病的传入传出;负责联系组织武警部队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参与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工作;承办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缪 艳 防城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副组长:傅德超 防城港市公安局基础大队大队长
  成 员:朱胜明、赵政麟、钟为民、苏维旭、杨纯兴、凌钦葵、李恒纯、吴烁乐、李明铎、李婵伶、雷雨燕、蒙婵媛、唐国俊、阮明春、梁伊、蓝顺、黄学勤、龙顺富、黄宝柳、严伟、何华、黄秋逢、韦艺德、朱绍辉、粟智林、谢庆烫、姚朝辉、李远飞 、蒋仕群、栾清增   三、应急工作队的主要职责及人员组成
  (一) 主要职责
  1、在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的指导和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领导下,第一时间赶赴疫点,指导、协助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2、指导疫情发生地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督促、指导做好动物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以及疫情诊断、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
  3、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4、做好动物疫苗、消毒药、兽药、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紧急防疫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5、紧急培训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有关人员;
  6、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群众教育等工作。
  (二)队伍人员组成
  一分队(现场处置分队)13人
  队 长:吴再祝
  副队长:缪 艳、凌钦润、袁成进
  成 员:唐国俊、 吕毅、缪德明、赵政麟、钟为民、苏维旭、杨纯兴、凌钦葵、李恒纯
  二分队(紧急免疫分队)9人
  队 长:傅启宽
  副队长:严小东
  成 员: 莫模双、周跃军、李茜微、蒙革、岳红霞、张平根、刘应冰
  三分队(诊断监测分队)7人
  队 长:严小东
  副队长:袁成进、吕毅
  成 员: 曹国敏、熊文婕、李回、汤娟
  四分队(检疫监管分队)9人
  队 长:缪 艳
  副队长:缪德明、朱胜明
  成 员: 吴烁乐、李明铎、李婵伶、雷雨燕、唐娟、蒙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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