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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交办发〔2021〕5号)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全区道路运输行业2021年春运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有序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

  (一)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调度。各单位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保障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24小时运行,密切关注全国全区疫情形势,全时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响应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部署要求。要建立健全调度机制,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促。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地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三)严格落实客运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领域防控标准。要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引导错峰出行,减少旅客聚集度。要加强从业人员监测和防护,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公共交通、运输等一线从业人员增加测温频次,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要求,全面落实佩戴口罩、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要求。要全面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积极推进刷证核验、电子客票等“无接触”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要提高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频次,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如厕等重点场所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定期消毒处理。要督促指导客运经营者按规定执行实名制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调溯源工作。要落实“健康码”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督促指导客运经营者建立完善健康码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服务,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   (四)严格落实货运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要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督促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场站经营者全面做好货运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重点督促指导进口冷链物流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环节的人员防护、装备消杀、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等工作。同时,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形势变化,督促指导相关物流运输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从业人员防护、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五)切实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在中、高风险地区等级下调前,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省际、市级道路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决定扩大停运范围的,按照属地有关部署执行。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有关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并指导客运经营者为相关旅客做好免费退票服务。   (六)强化在途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旅客全程佩戴口罩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地区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若发现体温≥37.3度的旅客和司乘人员,或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相关运营单位要及时做好隔离、移交工作,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春运组织领导,强化运输工作保障   (七)建立健全春运组织机构和细化工作举措。为适应春运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交通运输厅成立了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的牵头和责任部门,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在总结梳理往年春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疫情防控形势,深入研判2021年春运旅客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抓紧制定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各项任务举措,特别是明确道路疫情防控措施。   (八)切实做好道路旅客运输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历年春运和节假日数据,做好春运客流趋势、出行特点的综合研判,结合本地客流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确保运输供给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和运输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集中出行需求,精心组织务工人员、学生“点对点”包车运输,加大闭环式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力度。强化客运场站、旅游景区景点、农村地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提升运输供给能力,避免人员集中聚集。同时,要做好入境人员“点对点、一站式”接运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组织,加大城乡间运力投入力度,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保障城乡群众出行需求。   (九)着力优化运输服务衔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铁路、民航系统的协调联动,全面对接春运铁路运行图调整、临时列车增开、机场航班调整等情况,要组织道路客运、城市交通运力,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尤其是要结合银西高铁的开通,细化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的接续接驳,统筹安排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运力,切实解决旅客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十)充分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要组织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电煤、原油、天然气等重点物资,粮油、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满足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生活需要。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三、压实工作责任,防范各类风险挑战   (十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以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落细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参与春运。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对营运车辆运行过程的全程监控,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或实行接驳运输,坚决杜绝驾驶员违规操作、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和长途客运实名制售票查验制度,严防“三品”和不明身份人员进站上车。   (十二)做好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与发改、工信、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以及冰冻、雨雪、寒潮、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的关注力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高速公路和汽车客运站显示屏、“两微一端”和抖音等新媒体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和运营线路的道路通行条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应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   (十三)全面加强应急运输管理。各单位要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的部署安排,加强应急运力和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培训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启动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和人民生活生产重要物资及时高效运输。   (十四)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各单位要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开展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充分利用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等的信息技术资源,加强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加大事前预测力度,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分流绕行方案,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加强加油站、超市、餐饮、卫生间、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相关设施功能完好,物资供应充足,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对暂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提前在前站服务区和沿途做好信息提示和引导工作。
  四、提升服务品质,着力打造温馨春运   (十五)创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客运枢纽场站提升汽车站候乘环境和服务品质,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严格执行客运服务标准规范,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供手机充电、免费开水等服务措施,加强对旅客进出站、购票、安检等环节的组织引导和咨询服务,积极拓展自助终端、微信、网站等售票渠道,为旅客提供便利的购票服务。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要加强高速公路沿线餐饮场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餐饮经营者勾结司机“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   (十六)畅通群众咨询办事求助渠道。各单位要畅通电话、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受理解答群众诉求。厅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运行管理,加大话务员和设备投入,提高电话接通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别是对春运期间群众来电投诉的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   (十七)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各单位要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
  五、拓宽宣传渠道,加强春运宣传引导   (十八)做好春运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基层单位、客运企业、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作业区等春运一线提升运输服务、保障旅客出行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驻厅记者站要依托相关媒体开展春运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及时对春运各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九)加强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引导。各单位要积极宣传交通运输防疫知识,引导旅客遵守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规定,减少不必要出行。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播放安全告知音频视频,指导城市公交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部署,在公交车上下载播放安全文明出行公益宣传片。要以“车、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宣传教育,纠正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积极营造文明出行氛围,引导旅客文明乘车、有序出行。
  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二十)加强春运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安排信息技术保障人员一并参与值班。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和路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2020年1月27日前,五市及宁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和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要将春运工作分管领导、具体业务工作联系人信息报至交通运输厅春运办,并于2月8日前报送春节假期值班安排表、值班电话等信息。2月8日前,厅春运办要将交通运输厅春节假期值班安排表、值班电话等信息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和路网中心)。   (二十一)做好道路旅客运输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五市及宁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做好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信息报送工作。2021年2月1日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要配合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形成春节假期全区公路网运行研判分析报告,与值班表、值班电话一同报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要在春节期间每日12:00前通过交通运输部“免通数据填报系统”完成免通数据报送,于2月17日12:00前通过系统上报春节假期免通数据估算情况。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于2月18日、3月9日15:00前将春节假期、春运期间公路网运行保障工作总结报送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   (二十二)做好水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春运开始前,厅海事港航管理处负责将春运工作联系人信息通过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十三)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宁夏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春运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重要情况边核边报交通运输厅(厅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由厅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按照程序报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二十四)做好工作总结报送。2月16日16时前,五市(含县区)及宁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将春节期间行业运行情况、值班值守情况以值班信息形式简要报厅总值班室(0951-6076919),厅总值班室汇总后于2月17日14时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应急办)。2020年3月10日前,五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和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要向厅春运办报送春运工作全面总结。
  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春运办(运输服务处)联系人:***平,电话: 0951-6076770 ,电子邮箱:980412683@qq.com。
  厅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人:赵祺民,电话: 0951-6076750,电子邮箱:1843390481@qq.com。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联系人:李艳,电话: 0951-6076878 13995405098 电子邮箱:422862902@qq.com。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联系人:冯立强,电话: 0951-6076930,电子邮箱:306086671@qq.com。
  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联系人:张卉芬,电话: 0951-2967861, 15909509188电子邮箱:1561746501@qq.com
  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联系人:姬海军,电话: 0951-6076852,13709511524 电子邮箱:nxjitang@126.com。
  交通运输部联系方式:
  部运输服务司电话:010-65292722,传真:010-65292722、65292534(春节假期),电子邮箱:ysskyc@mot.gov.cn。
  部应急办电话:010-65292218,传真:010-65292245,电子邮箱:cnmrcc@mot.gov.cn。
  部路网中心电话:010-65297305,传真:010-65292992,电子邮箱:amyer001@163.com。
  部水运局电话:010-65292550 联系人:李坤
  附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金 花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副组长:魏 力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张拥军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党委书记
  涂克成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王力军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
  韩 玮  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常军  交通运输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沈 兵  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处长
  保国忠  交通运输厅海事港航管理处处长
  黄 华  交通运输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处长
  张 聪  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张思瑶  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
  祁朝晖  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主任
  王晓东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总工程师
  王晓明  宁夏交投经营管理部副部长
  缑永涛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晓斌  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五市交通运输局及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局长(或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沈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平为联系人,联系电话0951-6076770。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负责接收、转办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有关领导重要批示;负责做好春运工作的协调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厅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春运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的宣传报道,加强春运工作新闻宣传,负责与各新闻媒体沟通联系;督导各地开展文明交通出行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交通运输厅建设与管理处:督导春运期间干线路网运行状况监测工作;督导路政管理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地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及服务区进行督查等工作。
  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负责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市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的管理;督导特殊气象条件下运力的调度和12328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电话的受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春运督查等工作。
  交通运输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编制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各部门落实雨雪冰冻灾害应对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对道路运输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等工作。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加强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养护,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力度,做好公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的检査和维护等工作,杜绝因相关安全设施不完善引发安全事故。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做好全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做好全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的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保障道路通畅。
  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做好全区春运客流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报送当日客运量预测数以及春节黄金周前半程和春节假期期间道路客运基本情况;做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的抽查工作,对接全区各地应急运力的准备工作;做好客运包车系统和实名制售票系统的正常运行等工作。
  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负责开展路网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做好宁夏路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的信息维护和发布等工作,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加强高速公路巡査养护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对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强化安全设施的检査和维护力度,杜绝因相关安全设施不完善引发安全事故;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物资等保障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合理疏导方案,保障春运期间收费站畅通;做好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发布等工作,引导春运车辆有序出行。
  五市交通运输局和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春运工作,落实春运各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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