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取消2月2日婚姻登记的公告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取消2月2日婚姻登记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鉴于江苏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决定取消全市十二家婚姻登记机构原定于今年2月2日(周日)为新人办理婚姻登记。
  同时提醒广大新人,生命和健康安全高于一切 ,请不要在近期,尤其是2月14日等日子,扎堆进行结婚登记。百年好合的美满婚姻决定于男女双方的感情基础,只要感情深厚,每天都是好日子!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南京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