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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立案信访工作的公告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立案信访工作的公告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立案、信访工作,根据市高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立案信访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立案、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尽量选择邮寄或线上的方式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宜。当事人可以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代理律师可以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律师服务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宜,确需来院办理相关诉讼服务的,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受理通知书上的联系方式提前联系法院工作人员,预约接待时间。   2.请来院办理诉讼服务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查,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来自市外或市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还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请来院办理诉讼服务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服从司法警察管理,遵守诉讼服务大厅进出人数的限制要求,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适当间隔,有序办理诉讼事宜,避免人员拥挤。   4.拒不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异常或“健康码”“行程码”检测异常的人员,以及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司法警察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5.疫情防控期间,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确保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调解、诉讼服务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疫情防控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诉讼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西路80号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诉讼立案电话:023-72812584
  来信来访电话:023-72812543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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