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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冠疫情流行期间美发美容行业防控指引(2022年5月版)

新冠疫情流行期间美发美容行业防控指引(2022年5月版)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美容美发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服务需求,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本市美发美容企业及其门店、网络美容美发服务第三方平台等服务机构。
  1.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诉求,主动做好服务,指导各会员企业按照本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商务部和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引,完善本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   3.坚持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员工健康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或消化道症状,应主动向社区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就医排查,不得带病上岗、自行购药服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一经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向属地社区及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员工身体健康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建议佩戴N95(或KN95)口罩,服务前后要对美容美发工具和手部充分消毒,服务全程保持手部干净清洁。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   5.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旅居史,或者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公布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6.积极动员和组织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抗原检测;督促员工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   7.认真落实员工集体宿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和环境定期消毒,建立健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具体措施及要求,主动整改集体宿舍防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配备宿舍管理员,做到防疫安全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8.做好常态化环境监测和预防性消毒,加强营业场所通风。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开启排风扇等装置加快室内空气流动。   9.经营场所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店人员逐一测温、扫健康码、查验核酸,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提示顾客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正常社交距离。   10.确保门厅、等候区、洗刷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健康宣教,利用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11.提倡预约服务,控制人员数量。保持工位间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应一客一用一消毒。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应一客一换一消毒。在服务顾客完毕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应一客一清扫一消毒,统一收集到塑胶袋内并扎紧袋口后再处理。   12.有条件的经营场所可为顾客提供一次性鞋套、服装罩袋、卫生湿纸巾、消毒凝胶、消毒酒精等防护物品。   13.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宝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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