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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开庭等事项的通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开庭等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依照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和2月1日开庭、听证、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节后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加庭审的,可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二)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改用网络(佛山法院网、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微信小程序等)、邮递等方式进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拟进入我院诉讼服务区、审判区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相关检查。
  特此通知。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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