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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我院拟于2021年2月7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时,应当严格遵守我院开展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做好身份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安全检查工作。对拒不服从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   三、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入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后,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全程配戴口罩;与他人交流时,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四、为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建议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通过法院诉讼网、中国移动微法院手机APP平台、河北信访信息系统、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线上办理相关业务。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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