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急防控紧急告知书

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急防控紧急告知书


各位应试人员:
  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意见,自2020年10月10日起,有新疆特别是喀什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抵返我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应主动向考区司法局报告。参加考试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或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方可参加考试。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28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