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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市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恢复现场办公,线下诉讼活动逐步有序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可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办理相关事务;根据法院通知,可至我院参加线下庭审、询问等诉讼活动。   二、提倡通过线上或邮寄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进行办理。   三、建议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四、确有必要线下办理诉讼服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码等并登记相关信息。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来院期间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在规定的场所参加诉讼活动。相关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场所内停留时间。
  特此通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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