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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非典”疫情期间暂缓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验的通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非典”疫情
           期间暂缓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验的通告
              (京环保气字[2003]141号)


  为有效控制“非典”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暂缓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5月6日起,按规定需进行尾气排放定期检验的机动车,暂缓进行排放检测,有效期顺延。   二、请车辆所有单位或个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尾气排放达标。   三、恢复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验的时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二00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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