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恢复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市场监管特〔2020〕11号
- 公布日期:2020.04.15
- 施行日期:2020.04.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疫情防控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恢复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特[2020]11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委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恢复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恢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的领域及方式
(一)机动车检验机构、节能监测等领域;
(二)申请领域不超过2类,且申请检测项目数量所需评审组人员数不超过5人,能够完成现场评审的;
(三)对可以通过文件审查确认的资质认定事项,组织评审员和申请机构采用线上或者邮寄等方式实施;
(四)对授权签字人变更的申请,可通过视频考核的方式实施;
(五)对现场评审考核的项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方式予以确认。 恢复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现场评审的领域及方式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
(二)对可以通过文件审查确认的评审事项,组织评审员和申请机构采用线上或者邮寄等方式实施;
(三)对确需现场鉴定评审考核的项目,尽量减少现场鉴定评审时间。 恢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考试工作基本要求
(一)各考试机构承担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防控措施,并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要求。
(二)各考试机构要按规定申请并张贴“津门战疫”小程序二维码,并督促考生扫描二维码后进入考场。
(三)考试机构要准备口罩、消毒水、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防护用品。
(四)属地政府对复产复工有要求的,考试机构应当从其规定。
(五)现场考试要求:
1.考场内考评人员、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要间隔就座,距离不小于0.5米,单场考试人数不得超过机位总数的50%。
3.考试机构要维持好候考区的人员秩序、保持人员距离,及时安排完成考试人员离场,避免出现人员逗留、聚集。
4.考试机构应当及时对考试场所、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增加通风换气频次,确保室内空气新鲜、充足。 恢复现场评审的疫情防护要求
(一)评审组成员应选择居住在天津,且取得天津“健康码”的“绿码”人员;
(二)评审组成员在现场评审工作中应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属地政府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现场评审工作中应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评审组长应根据申请机构申报项目,做好评审组人员分工,评审过程中严格避免多人聚集;
(四)评审环节中必要的会议尽量采取视频方式,确需现场召开的,应限制参加人数,且人员间隔1.5米以上。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