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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定点配送工作的通告

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定点配送工作的通告
(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号)


  随着我市城乡疫情防控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自我防护意识明显提升,市内人员外出量和流动量大幅降低,群众主动响应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显著增强,为更好保障小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需求,现就全市全面实行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定点配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范围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服务性经营场所,包括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百货商场、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一律停止或继续暂停营业,开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鼓励全市各类粮油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生活用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连锁便利店和定点畜禽屠宰企业在严格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卫生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努力保障稳定货源供应,丰富产品品种,在做好线下经营的同时,大力推广和拓展线上业务,保持正常营业。   三、在全面加强城乡小区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期间,城乡居民尽可能通过线上订购方式采购生活必需品和其它日用品,尽量减少外出频次,降低感染风险。   四、由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统筹,村、居委会或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根据封闭式片区划分情况,在片区疫情检查点或片区入口适当位置设置外购货品配送集中投放点,接收快递外卖人员配送的货品,安排人员负责管理,由居民自行到接收点领取货品,实行“无接触式”配送。由片区疫情检查点安排工作人员对密闭和有外包装的货品,采取酒精喷洒的方式进行消毒,以保证居民订购货品的卫生安全。对辖区内居民当日暂未领取的货品,检查点或物业服务公司当班值守人员负责做好保管,防止物件丢失。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由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从事城乡配送的有关车辆和人员颁发物资配送通行证件,“一车一证”、“一人一证”,做到人车相配,证车人相符。各片区疫情检查点在对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和车辆履行相关例行检测后,严禁随意或无正当理由阻拦相关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确保居民订购货物的畅通送达、高效配送。   六、加强社会监督。对各地如有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企业和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鼓励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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