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苏发改价格发〔2021〕1043号
- 公布日期:2021.11.02
- 施行日期:2021.11.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市场管理 疫情防控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1〕1043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受前期国内部分蔬菜主产地遭遇持续强降雨、台风、低温等恶劣气候条件、生产成本上升、新冠疫情散发等不利因素影响,10月中旬以来蔬菜价格出现快速上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省政府分管领导组织专题研究。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全力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保供稳价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蔬菜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蔬菜生产直接关系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蔬菜供应和价格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省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但10月中旬以来,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价格高位运行。气象部门预测,受“拉尼娜”气候影响,今冬我省气温低于常年,冰冻雨雪灾害性天气发生概率大。时近年底,重要节日密集,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需求刚性增加,保供稳价面临较大压力。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加紧迫感、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把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作为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体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明确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各设区市政府要将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牵头单位,明晰工作职责,将保供稳价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政策举措。要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专题会,专门研究保供稳价工作,把“菜篮子”城市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到明年全国“两会”期间,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 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深入分析本地区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形势,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本地区保供稳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调运、储备、销售等环节工作,帮助协调处理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难和冷库冷藏设施用电等问题。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要迅速启动,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要特别关注蔬菜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及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狠抓生产管理,提高蔬菜产量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抓住适宜天气条件,组织蔬菜收获,做到应收尽收。大中城市要抓住一批规模化蔬菜生产重点企业、合作社,制定蔬菜应急保供基地清单,合理确定冬春淡季蔬菜生产规模,重点发展速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做好茬口衔接,扩大生产供应。淮北设施蔬菜产区要重点抓好闲置温室大棚利用和集约化育苗,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调出量。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农民提早应对“拉尼娜”可能带来的影响,因地因时加强蔬菜田间管理,推广应用全程绿色高效生产综合技术,落实清沟排水、设施加固、防寒保暖等防灾减灾措施。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指导科学安全用药,提高蔬菜产量和品质。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蔬菜应急保供预案,加快启动“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实际困难,稳定提高蔬菜自给能力,确保关键时刻产得出、运得了、供得上。 加强货源组织,增加有效供给
各设区市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货源组织,依托本地区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企业,保障市场供应。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出货量,准确掌握本地区可供货源。积极引导本地区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菜篮子”经销企业多方落实货源,加大外联外采和调运力度。存在供应缺口的地区,要尽早与产区签订保供协议,落实可供货源。要鼓励引导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商超充分发挥社会责任,增加商业库存。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耐贮蔬菜实物储备和不耐贮蔬菜在田储备的方式,建立阶段性基本蔬菜政府储备制度,以备不时之需。具体储备品种、数量、方式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加强运力保障,确保运输畅通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路网运行监测与分析,围绕蔬菜运输,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关键节点、运输通道实施重点监测。不断优化完善联动调度机制,及时开展疏堵保畅,确保运输重点通道、重要线路畅通。严格执行蔬菜绿色通道政策,保障蔬菜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行。要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一旦发生蔬菜滞运时,及时保障蔬菜运输。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强化监测分析,提升预警水平
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物流运输、终端销售、市场价格等环节的监测,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共享与整合,定期交流信息与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实行量价同步监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和报告制度,发现市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为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设区市相关部门每周将本地区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对口报省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蔬菜生产情况,日均上市供应量,本地区批发市场进货量、交易量及交易价格,进入本地区“绿通车”流量,本地区蔬菜零售价格及变化情况,本地区出现的涉及蔬菜市场供应、价格舆情及处理情况等。 强化信息发布,加强宣传引导
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向社会发布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产供销及价格信息,引导生产与消费,消除市场疑虑,稳定市场情绪,引导社会舆情。出现负面舆情时,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2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