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号——关于1月23日后到达娄底人员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命令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3号)
鉴于当前娄底疫情特点和严峻形势,为有效阻断传染源,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下达命令如下:
2020年1月23日起,全市所有乘坐高铁、火车、飞机等密闭空间交通工具到娄底境内的市民群众,均应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