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新财社〔2020〕114号 2020年7月17日)


关于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