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
当前,全国全省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也是春运期间错峰返程返岗的重要时段,做好近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不仅能对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起到积极作用,更能有效保障关键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渠道,各地先后暂停了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包车客运及部分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期,各地将分类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营,随着重点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复工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也将正常运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能松懈、不能麻痹大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最高位置,深刻认识做好近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对服务保障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大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生产保障,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决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毫不放松落实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重点部位环节,狠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一)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做好道路运输车辆运行管控工作,要组织力量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好车辆停放管理、人员管理等措施,严禁私拉私运行为,对承担疫情防控人员、应急物资运输任务的,要督促企业落实好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消毒措施,做好司乘人员自身防护,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参与执行运输任务,严防客运车辆携带酒精、消毒液运营,对于专门用于车辆消毒的,要做好保管工作。辖区运输车辆恢复运行后,要强化运输市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严防因监管疏漏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进站人员体温检测、实名制售检票等要求,切实强化站区进出站通道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好站区各部位日常消毒、进站客车消毒、站务工作人员防护等措施,严格站内消毒液、高浓度酒精等物资的管理使用,防范发生交通工具传播病毒、旅客传播病毒及因消毒液、酒精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中毒、燃烧、爆炸事故发生。要切实关注天气状况、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该停班就停班。
(三)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地方党委和政府防控疫情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实行车辆运行管控期间,要严格运营车辆停放安全、消防安全及司乘人员的管理教育,严防发生未经同意从事旅客运输的行为;车辆恢复运行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设施设备、司乘人员从业资格及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要落实好车辆消毒及安全检查,运营动态实时监控,批准站点停靠上下客、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客运安全告知等措施,严防违法违规运营行为;疫情防控期间,要落实客运上座率不高于50%要求。城市公交及出租汽车经营者要落实好车辆维护保养、日常消毒及驾驶员防护等措施,配齐车辆运营所需安全防护隔离装置、消防设施设备等,严禁出租汽车异地运营。
(四)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好车辆及罐体安全检查、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检查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运行动态监控、“电子运单”填报等要求,强化车辆运行管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培训教育,严禁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人员上岗、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行为的发生。零担货物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货物托运人身份查验和信息登记、货物安全验视、托运物品登记及相关信息留存等要求,做好货物、承运车辆消毒等工作,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严禁违法违规运营。 落实保障措施,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
一要打击非法营运。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严密排查辖区有无营运车辆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确保生命健康安全。二要提升应急能力。要紧密结合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增强行业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四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和核准站点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