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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彻底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区律师行业春节假期复工后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2月3日(正月初十)上班后,实行居家网络办公至2月9日(正月十六)。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也要按照要求执行,没有特殊情况,2月9日前不要安排集中上班,尽可能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途径和方式开展工作。   二、暂时停止各类现场培训、会议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专门专业委员会相关集体业务活动,直到疫情解除为止。   三、推迟原定2月12-27日举办的2020年第一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单位、各位律师尽可能通过协会官网、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邮寄等方式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理相关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党委办    0771-5863250  gxlshydw@163.com
  办公室    0771-5863673  gxlsxhbgs@163.com
  会员部    0771-5849110  gxlxhyb@126.com
  培训部    0771-5865220  gxlxpxb@163.com
  业务部    0771-5865329  gxlxywb@126.com
  宣传部    0771-5866327  gxlxxcb@163.com   五、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积极参与专项法律服务及公益活动的信息报道,请及时发送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邮箱。   六、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行政人员,务必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准确及时报送、报告人员去向,若发生瞒报、漏报、虚报问题,造成交叉感染、疫情传播,影响防控工作大局,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疫情防控期间,如确实需要外出,要主动佩戴口罩,自觉配合有关单位和组织可能进行的体温测试、消毒等工作。 外地返邕回来的,要做好居家隔离工作,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邮箱。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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