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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司法局关于调整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场核验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司法局关于调整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场核验措施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即日起调整入场核验措施。通知如下:
  一、实行全预约制。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全预约制,办事人提前预约后,请出示预约信息、粤康码、行程卡、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配合测温后进入大厅。未预约、不佩戴口罩、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无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谢绝入内,进场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如遇紧急情况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请通过现场扫码预约或致电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62094、市法律援助处2662089进行预约。请提前准备好办事材料,按照约定时间点,现场办理、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   二、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倡导线上“非接触式”途径办理业务,办事群众可拨打12348、登录gd.12348.gov.cn或使用“珠海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等在线办理事项,如需进行法律咨询也可致电2662088。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安全为第一要务。调整服务方式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恢复正常现场服务时间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珠海司法”微信公众号。
珠海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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