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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4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4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4批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6日(截止中午12:00)。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申请单位按《申请指南》办理程序经审定获得资助的项目,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我委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4批项目申请指南
  2.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模板)
  3.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
  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4批项目
  申请指南

  为加快构建从源头到末端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技手段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现发布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4批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科技型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请单位的全时在职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
  (三)课题指南中有应用示范指标的,示范地点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将通过实地勘察、仿真评测、应用环境检测等方式开展“里程碑”考核,将最终用户意见作为重要考量,并视考核情况分阶段拨付经费。项目验收时将通过现场验收、用户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在应用场景下开展。
  (四)鼓励联合申报,聚焦关键核心问题,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并注意以下事项:
  1.提供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其中牵头申请单位应当负责研发内容和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2.项目组前5位主要成员中至少2位为牵头申请单位研究人员;
  3.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五)科技抗疫专项限项要求: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单位限牵头或参与申请本批次1个项目;企业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科技抗疫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2020年至今),超过3项的,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限制。
  2.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限牵头或参与申请本批次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科技抗疫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2020年至今),超过3项的,不得申请。
  (六)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七)申请(包括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申请(包括合作)单位未列入“深圳信用网”国家、深圳市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资助强度与方式
  资助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强度,本批次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科技抗疫专项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2021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五)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原件;
  (六)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七)合作协议原件(如有合作单位);
  (八)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九)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或省科技计划立项文件、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和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一经立项,投入资金总额不予调整,市财政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四、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   五、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6日(截止中午12:00)。
  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三)书面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
  业 务 咨 询 :
  88102451(课题指南:抗疫专2022032-038、057-058);
  88102164(课题指南:抗疫专2022039-042);
  88103434(课题指南:抗疫专2022043-047);
  88101054(课题指南:抗疫专2022048-053、056);
  88103124(课题指南:抗疫专2022054-055);
  技 术 支 持 :86576087、86576088。   六、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七、办理程序
  项目论证--课题发布--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项目拟定--项目审定--书面材料提交--计划下达--合同签订--经费拨付。   八、办理时限
  成批处理。   九、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一、年审或者年检
  无年审,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声 明: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纳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市科技创新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请事宜,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请。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创新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创新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市科技创新委举报。
  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提供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无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或属于虚假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的审计报告,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其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项目申请单位一经立项,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有义务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中期检查和抽查。有义务最迟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验收申请资料。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主管部门按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记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请科研资助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责任。
  附件2
  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本人/本单位根据      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提交项目申请书,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以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
  (一)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
  (二) 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
  (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
  (四)有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如有违反,本人/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项目负责人(签名):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根据      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在此郑重承诺: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二)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三)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
  (六)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七)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项目负责人(签名):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1、项目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阐述项目所面向的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等有效需求,项目的先进性、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预期实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技术发展趋势及国内外发展现状
  概述项目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国内外研究开发、产业化状况、我市相关行业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以及知识产权、市场需求情况等。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阐述项目涉及的技术领域、工艺范畴,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拟采用的技术原理、技术方法、技术路线以及工艺流程,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点,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等。
  4、项目预期目标
  阐述在技术进步、工艺创新方面可实现的预期成果,形成的产业前景,培养的技术人才,以及对解决当前疫情及产业发展问题的预期贡献。须有可考核技术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5、项目实施方案
  概述实现预期目标所需的组织管理方式、技术实施步骤、科技资源综合利用、成果产业化策略、研发资金的筹集与投入、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对策措施以及特殊行业的许可报批等。
  6、现有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1)申请单位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已有研发基础、主要研究成果;
  2)项目实施具备的支撑条件;
  3)申请单位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省、市相关科技计划;
  4)与其它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情况(若有) 。
  7、研发团队
  1)研究团队的规模和结构(年龄、专业、职称等);
  2)项目负责人和核心研究人员的研究背景(工作简历、主要学术业绩,近年来主持的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以及发明专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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