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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预警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预警通知
(甘教体〔2011〕6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学校:
  当前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据卫生部信息,各地流感处于高峰,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增多。学校春季开学将面临流感在学校传播的危险。国务院领导特别要求在开学之前做好各项防护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教体艺厅〔2011〕3号),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开学后呼吸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强调以下工作要求:

  一、做好开学后返校学生的 健康监测与管理。中小学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高校要加强发热门诊的值班力量,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病人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   二、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对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上学期剩余的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搞好学校教学、生活场所室内室外环境的清扫保洁,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宿舍、阅览室(图书馆)、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三、做好学校安全供水工作。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与设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应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结合入学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一次预防流感、肺结核、水痘、手足口病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五、鉴于近年来学校人群结核病患病率有所上升的趋势,为支持各地开展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为部分农村学校配发《学校预防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画》。近期,请各市(州)教育局速到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领取宣传画,并迅速将其分发至农村中小学校,并督促学校利用宣传画开展相关健康教育活动。
  附件:《学校预防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画》分配清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学校预防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画》分配清单

序号

市(州)

套数

1

兰州市

120

2

嘉峪关市

20

3

金昌市

40

4

白银市

120

5

天水市

120

6

酒泉市

120

7

张掖市

120

8

武威市

120

9

定西市

120

10

陇南市

120

11

平凉市

120

12

庆阳市

120

13

临夏州

120

14

甘南州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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