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 制定机关: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布日期:2020.07.20
- 施行日期:2020.07.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信访 疫情防控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较为稳定,经研究决定,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窗口自7月21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实施进门检查、人员限流制度。来访群众请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出示身份证做好登记。 来访群众有发热、感冒、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请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候访群众请分散就坐,相互间隔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超过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请依规派出5名代表进入接待厅反映问题,其他人员不得在接待厅门外及周边区域聚集。 提倡通过来电、来信及网上信访等方式反映诉求,服务热线:0756-12345;来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康宁路66号,邮编:519000;网上信访渠道:访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在首页“互动”板块进行留言。
请来访群众严格遵守信访接待场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信访秩序,切实保障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此公告。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