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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防组办发〔2020〕27号)


各区委、区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和中小学实际情况,全市高三年级4月27日开始试开学,初三年级在5月中旬做好
  试开学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开学师生返校条件
  (一)近期未离京并连续14天居家观察且无症状的师生员工,可返校开学。
  (二)近期从境外、京外返京的师生员工,须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且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开学。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曾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治愈的师生员工,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返校开学。
  (四)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后,向学校申请,经批准方可返校开学。严禁带病返校。
  (五)居家医学观察无法到岗的教职员工,根据情况弹性安排工作。
  (六)凡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返校的学生,各校要派专人负责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指导学生完成在家学习任务,进行答疑和心理健康辅导,并为学生以后返校学习制定个性化方案,保证教学进度、教学质量与在校学习学生同步。   二、做好试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成立试开学工作专班
  各区要成立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工作专班,统筹教育、卫健、疾控、物资保障等部门建立区级保障机制,区教育、卫健、疾控部门向各学校派驻联络员。各区教育部门领导要联系学校,做到试开学指导全覆盖。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高初三年级开学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安排好师生返校时间
  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在试开学前应按照规定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学校干部、教职员工,以及必要的行政、工勤人员,应至少提前10天到岗,做好试开学前教育教学、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做好试开学课程教学计划
  学校要安排好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后的课程教学和复习计划,摸底诊断学生居家学习情况,精确分析学情,合理把握进度,兼顾教学节奏与考试设置,统筹推进课程教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四)配齐学校防疫物资
  各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在试开学前保障学校各项防疫物资供应。学校做好体温检测、校园防疫消毒以及教师工作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储备。学生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由家长负责,学校提供应急口罩备用,为个别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五)对校园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学校要在试开学前,对教室、办公室、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要开窗通风,供水设施、饮用水设施要清洁消毒。试开学期间不使用直饮水系统。
  (六)设置学校应急处置室
  在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应急处置室,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留观、转送工作要规范流程,避免交叉感染。
  (七)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区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教职员工要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流程。学校要明确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加强与区教育、卫健、疾控部门,及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系,做好应急处置。
  (八)检查评估学校试开学条件
  市教育、卫健、疾控部门制定评估标准,建立评估机制。试开学前,各区要对学校试开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未达条件不得试开学。   三、加强入校、离校环节管理
  (一)错峰安排学生到校离校时间
  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后实行错峰到校,上午上课时间调整为9∶30,下午放学时间为3∶30,减少学生与校外人员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降低路途感染风险
  师生员工在入校和离校的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对早到校的学生要允许进校,下午放学后静校管理要制定并落实管理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家庭及密切接触人员,尽量减少外出,并自觉做好防护。
  (三)加强师生员工入校防疫检测
  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学校在校门附近要通过设置一米线、临时观察点等,分散校门口待检人员。入校检测时发现师生体温异常,应由专人引导至临时观察点观测体温,按规定流程送发热门诊。学生出现状况,学校要及时联系家长。
  (四)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
  学校严格控制访客,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准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应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做好登记和防护措施。
  (五)做好接送学生家长的疏导工作
  学校要安排好上下学时间学生家长的疏解引导工作,通过划定家长等待区、实行错时上下学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告知家长在接送学生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不聚集停留。   四、控制在校人流规模和密度
  (一)降低教室人员密度
  学校根据教室面积合理安排试开学班级人数,在任课教师延续不变更的前提下,通过拆分班级、现场和网络教学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小班教学,保证教室内人均间隔符合规定。体育课教学避免聚集性和接触性体育运动,充分利用运动场地,加大人员间隔。
  (二)错时安排班级作息时间
  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班级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时间,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减少学生跨班级交叉来往。
  (三)控制会议人数规模
  优先采取视频方式组织召开会议、教研指导、继续教育培训、各种活动等。现场会议要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全市疫情结束前,不组织大型集中活动。
  (四)寄宿制学校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
  高三年级试开学期间,城区学校及本区内学生原则上不住宿。远郊区、跨区招生学校确需安排住宿的,宿舍内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不超过6人,寄宿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地下室不得作为师生员工宿舍使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校医24小时值守。   五、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管理
  (一)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具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学校试开学各项工作。试开学后,及时对试开学工作进行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工作。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与演练
  学校要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全员防疫培训,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各区和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就师生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安全保卫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三)强化学校疫情防控力量配备
  各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教育与卫健、疾控部门要密切配合,区政府统筹卫生人员安排,区教育部门统筹各校校医安排,发挥学校卫生室和校医作用,可以返聘退休医疗卫生人员,充实学校疫情防控力量。   六、加强师生个人管理与防护
  (一)建立师生身体健康台账
  学校建立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台账,掌握其14天内健康状况,师生员工要佩戴测温芯片,坚持身体健康状况“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接入市疾控中心学校卫生晨午检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并充实学生健康状况大数据。在防范新冠肺炎的同时,积极做好春季其他易发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二)及时应对师生身体健康问题
  对在校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可疑症状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及应急预案进行安排处置,就近送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师生员工家庭及密切接触人员出现以上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居家隔离观察。
  (三)严格落实师生卫生防护措施
  师生员工在校内要佩戴口罩,有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公用物品、接触污染物品等情况均要洗手,保持个人卫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学校保洁、食堂、宿舍、物业等后勤人员管理。
  (四)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居家防护
  学校要参照对教师的要求切实敦促学生家长强化法律意识、承担监护责任。家长要加强自身防护,尽量减少外出;要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外出,做好防控。学生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家长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学生也应居家隔离观察。
  (五)加强缺勤人员管理
  学校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缺勤人员的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等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要上报情况并及时追访。   七、加强校园内卫生及安全管理
  (一)定期消毒清洁公共环境
  每天定期对教室、宿舍、图书馆、办公室、餐厅、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加强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公共场所环境整洁卫生。
  (二)学校场所保持空气流通
  学校内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除特殊天气情况外,教室、办公室应保持开窗通风。使用空调时,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三)加强师生就餐管理
  师生员工就餐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采取一次性餐盒分餐,加强对非一次使用餐饮器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保证食品安全。
  (四)加强垃圾分类及清运管理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各类垃圾,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试开学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区级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区教育、卫健、疾控、物资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学校做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入学教育和培训工作
  学校要组织学生、教师、家长上好“开学第一课”。面向学生上好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课。面向教师做好试开学期间卫生防疫、疫情防控、应急心理辅导等工作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配合学校共同做好试开学工作。
  (三)做好特殊情况处理
  各区要加强对应急情况和特殊情况的研判和处理,校园内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根据教育、卫健、疾控部门标准和机制,采取按班停课、按校停课等措施,直至停止试开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开展监督检查
  各区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结果通报机制,集中力量对各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于存在问题的学校要通报并责其限期整改。
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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