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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吉农市发〔2020〕1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
  一年之计在于春,我省即将进入农业生产备春耕的关键时期。为积极应对、化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我省农业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不误农时农事,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农业信息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文件精神,按照我省“三保一统筹”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我省农业生产的切实需要,以信息化、数字化为主渠道,协同省数字农业云平台、省级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运营商,面向全省开展农业技术线上推广服务、农资电商直购服务和应用云平台管理服务,高效有序推进我省2020年农业信息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背景下,通过信息化服务,解决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技术服务难,农资购置难两大难题,做到疫情防控、农业生产两不误。在保障农村农民安全的同时,做好信息化备耕,精准化生产,确保及时播种,一次拿全苗。全面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服务信息化、乡村管理规范化,带动更多农村农业经营主体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加快推动我省农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进程。   二、主要任务
  疫情当前,避免人员集聚,应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以省级数字农业云平台和信息进村入户平台为依托,以12316、12582三农服务平台、农资电商平台为辅助,合力推进我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一)充分发挥云平台管理与服务作用。疫情面前,要发挥云平台多层级快速信息发布与收集的优势,加速实现农业管理与服务信息向农村延伸。一是及时发布信息。及时将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服务信息发布到农民手中。二是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提供服务。准确采集农业生产调查与统计数据,形成以村为单元的数据采集体系,通过数字化方式,全面跟踪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做好宣传推广普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众志成城。在严竣疫情面前,信息化服务要首当其冲,积极传递科学安全防范知识,高效有序,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多渠道、多手段、多角度地将国家、省官方发布的疫情重要情况快速送达广大农民眼前。及时利用云平台、信息进村入户平台、易农宝APP、益农信息社微信群等信息发布与交流功能,针对疫情防治实际需要,快速、准确地进行普及宣传防控知识,实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动向,让全省广大农民能够第一时间做好防范,为农业生产正常有序开展做好跟踪与引导服务。
  (三)超前做好准备,开展专家咨询指导服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各级农技推广人员,充分利用益农信息社、信息进村入户平台、12316/12582三农信息服务平台、 数字农业云平台等渠道,面向农民开展政策、农技技术、粮食价格信息等服务,全面实现农民通过手机、益农信息社视频循环播放、互联网等三个渠道,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引导农民及时售粮,让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学习到农技知识等各类实用信息,享受到专家指导服务。
  (四)开展农资直购与农产品促销服务。一是搭建农资直购渠道。以开犁网为核心,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农村电商功能,以益农信息社为服务节点,搭建农资直购渠道;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引导、鼓励农资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主动服务农业生产;整合优质农资企业、产品上线电商平台,确保农业生产物资供应。二是畅通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通过开犁网、微信社区平台,面对涉农企业、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开展产品上线、销售对接等服务,保障疫情期间销售渠道畅通,打通城市与乡村、乡村与乡村之间交流环节,实现农产品出村进城,出村进村。
  (五)持续开展线上培训工作。由省、地区、县市农技推广部门主导,充分利用数字农业云平台与信息进村入户平台的远程在线培训、短视频等功能,面向种养殖大户、农机大户、新型合作组织成员、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农民等群体,组织我省涉农各领域专家,结合今年的实际情况、历年的备耕经验,以视频、音频、文字、图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种植、养殖、蔬菜、农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及农资采购、主推品种推荐等培训。
  (六)启动双阳区县域数字农业云平台试点。先行先试、先行突破,引领县域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数字化改造和农村社会事业数字化服务,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全方位构建数字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开展数字乡村治理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数字化备耕行动,提供农业技术发布窗口,开展双阳区春耕主题大数据分析,为农业管理部门挂图作战,辅助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启动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全程数字化应用,通过推广应用数字化农业农村经营主体系统,为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游经营主体等提供农资电商采购、政策信息发布、扶持项目填报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帮助农业农村经营主体节本、提质、增效;三是开展数字乡村游业务,针对疫情过后,乡村游业务将逐步呈现回暖的态势,提前做好数字乡村游业务,对乡村游景点进行数字化改造,探索建立“农村电商+农特产品+休闲旅游”的数字乡村游发展模式;四是开展数字鹿业试点示范,在鹿乡镇面向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通过应用物联网系统实现数字化养殖监测,建立鹿产品溯源体系,推广应用电商平台,逐步建立双阳区鹿业大数据中心。
  (七)做好数字化扶贫工作。疫情当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工作。化解疫情对贫困群众脱贫带来的影响,确保全部脱贫、稳定脱贫。一是在线扶志。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宣传疫情动态,强化贫困户战疫决心,稳定脱贫信心。二是网络扶智。利用网络渠道,开展线上专项技能培训,提升贫困户生产技术水平。三是线上节本。结合三农综合服务、手机测土配方施肥等平台指导贫困户适量购肥、精准施肥并在益农信息社信息员引导其电商平台直购优质农资,帮助他们节约成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农业农村厅主管领导任组长,各地区农业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疫情期间全省农业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地也要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协调好各类资源,形成上下贯通的服务与应用,确保备农业信息化工作有序落实。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地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不断强化益农信息社管理,发挥其在农村的主渠道作用,进村入户工程运营商要做好数字农业云平台、信息进村入户省、市县级平台及7200个益农信息社的管理与技术支撑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农业产业联盟的资源优势,引导通信、金融、农资、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积极参与防疫、信息化农业生产工作。
  (三)完善政策措施。各地区要认真落实我省相关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
  (四)强化督促落实。农业农村厅将定期对各地的农业信息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调度促督。各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责任落实,细化措施,强化调度机制,按照计划有力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疫情防控时期,加大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有关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发展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我省广大农民充分利用农业农村信息化工具,积极开展农业生产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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