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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宣传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宣传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抗击疫情中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的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参与抗击疫情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二、报送内容
  1.先进事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以及工作成效。
  2.先进典型。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畏艰难、勇往直前,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的先进集体或典型人物。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发掘、总结、宣传、报送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善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2.务必客观真实。报送材料应客观真实,事迹感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及时报省医疗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电子邮箱:691054266@qq.com。
  3.做好宣传推广。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对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省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对适宜在全省宣传推广的重大典型和先进事迹,视情组织宣传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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