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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结合甘肃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自即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有关对外业务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经常项目货物贸易项下业务
  (一)名录登记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2.简要流程
  (1)企业网上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法人注册后,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向外汇局提交相关业务申请,并上传规定的业务资料。
  (2)外汇局审核:外汇局业务人员在线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提示:对于申请办理名录登记的企业,可在数字外管平台“个人中心”查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企业管理员ba账号和初始密码。
  (二)登记表业务
  1.业务内容:5万美元以上,超180天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登记;B类企业超可收/付汇额度登记;C类企业收/付汇业务登记。
  2.办理方式:网上电子邮件办理
  3.简要流程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对照申请事项,将申请报告及法规规定提交的业务资料进行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箱地址是:safegs_current@163.com。
  (2)外汇局审核并签发登记表:外汇局业务人员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行政许可及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为企业办理业务。经审核电子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予以办理,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向企业发送加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扫描件,企业凭该扫描件的打印件到银行办理有关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电子邮件办理
  2.简要流程
  企业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业务,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确有需要通过外汇局办理的,采取以下方式: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将法规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箱地址是:safegs_current@163.com。
  (2)外汇局审核:外汇局业务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四)企业报告
  1.法规规定的企业报告业务
  (1)报告业务内容:包括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贸易融资业务报告、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报告、差额业务报告等。
  (2)办理方式:网上报告
  企业直接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外汇局进行报告。
  (五)办事指南查询与业务表格下载
  有关上述业务的详细操作,请企业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网站查看相关业务指南及下载业务表格。
  提示:
  1.企业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afe.gov.cn),选择链接“甘肃分局”;
  2.在“业务指南”模块,选择查看《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办事指南》、《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操作指引》等。需要下载有关业务表格的,可选择“业务表格下载”。
  (六)业务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经常项目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外汇管理处联系。
  张乃丹:0931-8800708
  王 玺:0931-8800706
  程晓敏:0931-8800660
  陶风华 李 娜:0931-8800628
  (七)其他事项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材料的,请在邮件主题标注“企业名称、申请办理业务事项”,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现场办理对外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本项目业务
  (一)外债登记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邮寄或现场办理
  2.简要流程
  企业网上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法人注册后,线上申请外债登记并按照提示提交材料。外汇局业务人员在线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邮寄或现场办理方式参照后一条。
  (二)境外放款、跨境担保、资本市场、个人资本项目等业务
  1.办理方式:邮寄、现场办理
  2.简要流程
  (1)邮寄办理:登录(http://www.safe.gov.cn),选择链接“甘肃分局”,在“业务指南”模块中查找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可在电话咨询甘肃省分局外汇管理处后邮寄办理,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寄回地址。也可将业务材料扫描后发送电子版至gansucapital@163.com。
  (2)现场办理:防控疫情期间,建议采用邮寄方式办理业务。同时,甘肃省外汇局对外人工窗口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700号 金融培训中心
  (三)银行报表等报送安排
  1.辖内银行资本项目业务各类报表可通过ASOne信息交互发送给资本项目相关联系人。
  2.银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删改申请表,以电子报表方式提交,通过ASOne信息交互发送至资本项目相关联系人。
  资本项目业务咨询电话:
  贾娟琪、王在荣:0931-8800722
  张 莉、鲁 婕:0931-8800741   三、国际收支业务
  (一)结售汇业务准入、外币现钞调运、资本金本外币转换
  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邮寄、现场办理
  2.简要流程
  (1)网上办理:企业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金融机构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法人注册后,线上申请并按照提示提交材料。外汇局业务人员在线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2)邮寄办理:登录(http://www.safe.gov.cn),选择链接“甘肃分局”,在“业务指南”模块中查找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可在电话咨询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后邮寄办理,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寄回地址。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700号 金融培训中心
  (3)现场办理:防控疫情期间,建议采用网上办理或邮寄方式办理业务。同时,甘肃省外汇局对外人工窗口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
  3.办事指南查询与业务表格下载
  有关上述业务的详细操作,请企业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网站查看相关业务指南及下载业务表格。
  企业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afe.gov.cn),选择链接“甘肃分局”。在“业务指南”模块,选择查看57013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57015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银行资本金(或运营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57016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外币现钞提取、调运和携带出境审核--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二)银行报表等报送安排
  辖内银行国际收支业务各类报表可通过ASOne信息交互发送给国际收支业务相关联系人。
  国际收支业务咨询电话:
  何振宇:0931-8800739
  逯平霞:0931-8800554
  耿文雯:0931-8848967
  魏 琴:0931-8800554
  本温馨提示所列业务办理措施自2021年10月22日起实施,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业务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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