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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政〔2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宁德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的若干措施》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宁德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精准扶贫帮扶举措,现结合宁德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购买种苗、化肥、农药以及添置或建造生产经营必要设备设施的支出,给予1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对流转土地、吸收股份、吸纳就业、提供种苗、技术指导、收购产品等方式,帮扶或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每年每户增收达7000元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每带动1户给予奖励5000元,对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鼓励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对3月底前新增吸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务工(文件印发之日为统计起点),确保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按月发放工资的市内用工企业,每吸纳一人就业奖励5000元(其中市级就业补助资金支付2000元,其余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鼓励企业开展贫困户简易岗前培训,培训1名新录用贫困劳动力,并实现顺利上岗的,补助相关企业200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五、全面发动挂钩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户挂钩帮扶责任单位开展入户慰问,每户慰问金1000元。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挂钩责任单位   六、全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每户发放一个季度的“水电煤气”生活补助500元(市级承担30%,县级承担7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由县级负责,摸排一批有可能因疫情导致返贫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参照现有的精准扶贫政策进行帮扶,资金由县级统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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