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避免人群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信访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庆阳市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作出如下调整:
即日起,暂停本院信访接待工作,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和每月20号的院长信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申诉信访的,请通过来电方式或将信访材料邮寄我院。邮递时请在邮件上注明“邮寄申诉”,收件人:信访室,邮寄地址: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编码:745000,申诉信访联系电话:0934-8371242。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