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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业务值班做好突发事件上报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业务值班做好突发事件上报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的通知
(并卫发[2006]第1号 2006年1月6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市直及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业务值班,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节日期间,国家、省、市“两会”期间安全保卫及稳定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
  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是指对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构成威胁的重要情况和意外性事件。具体到卫生系统主要是重大安全事故(如重大火灾),重大传染病疫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人数较多的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危害性的群体上访、恶性医患纠纷、政治事件等重大社会动态。这些事件大多情况紧急、规模较大、性质恶劣、危害严重,需组织有关方面及时处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上报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逐级落实上报责任,及时研究存在问题,不断加强改进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责任、倾注精力、亲自过问,对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头脑清醒、反应敏捷,迅速上报和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通过加强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上报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各类突发事件和各种重大社会动态发生后,各单位要及时如实上报。报告采取书面方式以信息的形式报送,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卫生局值班室(电话:5625133、5625135),不得以核实情况为由迟滞上报,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采取措施和处置结果。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政务业务值班,确保联络畅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制度、处置工作程序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要围绕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值班人员,配备相应的装备、设施,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单位原则上都要专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保证信息畅通。要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建立值班日志,健全值班制度。严禁值班室与门房设在一起,由保安人员替代值班人员。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沉着冷静应对,并按规定程序立即请示、报告。对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各类突发事件、重大群体事件苗头及不稳定因素,要按上报程序在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不报。局机关政务值班人员要严守职责、认真负责,并不定时对所属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节假日尽量不外出,确实需要外出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市卫生系统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堵塞漏洞。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以及各种医疗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麻醉药品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落实。   四、加强卫生应急和医疗保障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疾病防治形势,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意外伤亡事故等卫生应急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和部署。要主动与旅游、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提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进行检测,确保报告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报告;特别要加强应对SARS、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准备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坚决、快速、彻底地加以控制和扑灭,并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重点加强应急能力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建立由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应急预备队,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供给。要坚持依靠科学、群防群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节日期间,急救中心(站)、血液中心和医疗机构急诊科要24小时保持工作状态,在保证日常医疗急救的同时确保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各医院要加强急诊、外科、烧伤整形等业务值班力量,保证为就诊病人提供安全、有效、快捷的医疗服务,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县两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重点抓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高度重视对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特别是要做好春节及省、市“两会”期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职责范围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如酒店、饭店、集会等)的食品卫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真正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六、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做好稳定工作
  全国和省、市人大、政协“两会”将于今年一季度先后召开。“两会”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同时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仔细分析职工信访情况和医疗纠纷情况,及时掌握信访动态,认真稳控重点上访人员,力争做到国家、省、市“两会”召开期间不发生群众赴会上访现象,更不能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准确排查上访对象,不论是单位职工还是患者,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根据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要立即解决;要求合理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限期解决;对提出不合理或过高要求的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无理取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对上访老户,要作为工作重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把人稳定在单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七、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要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要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切实改进作风,带着深厚的感情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深入到困难职工中去,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捐助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特别是对军烈属、残疾人、退休困难职工进行重点优扶慰问走访。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市卫生局将对各单位工作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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