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信访局通知要求,我院信访接待大厅关闭,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变化,按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停止接待期间,信访群众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0532-1236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青岛中院值班电话0532-88962916(节假日期间)或来信等方式反映诉求。
  2020年1月3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