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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豫律协便〔2020〕4号)


全省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扩散,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就做好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指示;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责任,部署了一系列防控措施。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协也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司法行政系统重大疫情防控战时状态“内防感染、外防传入”的要求,就当前做好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各级律师行业党委、各律师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通过网络
  等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务必让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配合当地政府部门把各项防控措施在律师行业落实到位;省律协已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请各地也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对当地律师行业防控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指导。
  二是各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范,密切关注、及时收集春节假期前后去疫情高危地区的人员情况,并向省律协报告;对滞留在疫情高危地区的律师,或在河南执业的武汉籍律师,各地律协要在工作及生活上提供必要的帮助;要加强对疑似病例监测,叮嘱所属人员若出现疑似症状,及时送医就诊,并第一时间告知律所迅速报告省律协。
  三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接受、配合当地村(居)委会的工作,近期不串门,不聚会,不到人多的场合,减少冠状病毒感染、传播的机会;如有本人及家属疫情期间到过疫情高危地区或与来自高危地区的亲戚朋友有过接触,要按要求自动隔离并向当地防控部门报告。
  四是要提醒广大律师与家人一道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保持手部干净卫生,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防止飞沫传播,外出期间注意佩戴口罩;要保持良好安全的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不要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
  五是要引导律师充分理解各地看守所以及其他监管场所停止会见的工作安排,做好委托人及其家属的工作,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妥善安排相关事宜。
  六是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教育广大律师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非官方的消息;组织律师通过微信、网络等渠道,宣传有关妨害预防、控制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行为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本次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研究,为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此外,省律协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向疫情防控地区和单位提供捐助的渠道,以满足全省广大律师的捐助意愿,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贡献河南律师行业的力量和爱心。请大家关注近期《河南律师之家》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省律协联系人:王宇生
  联系电话:16637113681
  电子邮箱:hnlx606@163.com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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