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高考中考安全有序进行的通知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高考中考安全有序进行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2020年高考、中考是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举行的重大考试和聚集活动,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形势,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全市高考、中考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0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健康防护方面
(一)考前准备。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提前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测量体温并记录,考前尽量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社交活动,不去公共场所,减少接触和传播风险。
(二)考试期间。赴考时如乘坐私家车、步行或骑自行车,可不戴口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并及时洗手。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三)家庭保障。考试前,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试期间,建议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家长不要返兰陪考,确需返兰的,要按有关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其他地区返兰的家长,也要落实体温监测等健康观察措施,尽量减少与考生接触;在兰的考生家长要尽量避免非必须的离兰外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高考、中考期间天气炎热,要做好降温避暑工作和房间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合理安排膳食,注意食品安全,做好考生心理疏导,减轻考生心理压力,保证考生足够睡眠。 考点防控方面
(一)消毒通风。考试前,各考点要按相关规定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宿舍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开展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的预防性消毒通风,并张贴消毒通风完成标识;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考场内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洁;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
(二)体温检测。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 应急处置方面
(一)考前监测。考生和工作人员考前出现身体异常状况的,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的条件,并采取相应的预备措施。
(二)入口检测。考点入口检测出现体温异常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三)考试期间。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异常状况的,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补齐。 责任落实方面
(一)属地责任。各区县、高新区要按照省、市教育和卫健部门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防控责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高考、中考组考工作提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配齐配足防控物资和人员,及时组织开展突发状况处置演练,提高工作人员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能力。
(二)行业责任。教育和卫健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操作规范,成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健康状况评估专家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人员责任,建立考点巡回指导机制,在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各项考务工作任务。
(三)家庭责任。考生家庭要按照教育、卫健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要求,落实考生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考生健康异常情况,配合学校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提前为考生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物资。高考、中考期间尽量避免考生在宾馆住宿,确需宾馆住宿的,要选择环境卫生和消毒通风条件较好的宾馆,并加强自身健康防护,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2020年6月28日